[資訊] 百餘贓物貼網 招領

作者: lovelalala (我已婚)   2007-09-04 09:46:11
全國首創 攜8/7前報案三聯單
【吳守文╱台中報導】
保安警察第三總隊上月初破獲一起偷遍全台的竊盜收贓集團,追回贓物百餘件,但至今僅
十餘件由失主領回;警方決定將贓物逐一拍照上網,首開「失物上網尋」服務,希望加速
完成失物招領。保三總隊總隊長張琪說,若成效良好,將建議警政署推展至全國。
若冒領移送法辦
保三總隊八月七日破獲以陳天輔(四十九歲)與陳映道(四十六歲)兄弟為首的竊盜收贓
集團,起出裸鑽九十一顆、戒指五十四只,手錶、玉環、項鍊、電子產品等百餘件贓物,
市價一千餘萬元,但招領進度很慢。
保三總隊總隊長張琪說,若失主未主動出面指認失物,無人認領的贓物仍須發還涉嫌人,
影響辦案。
保三總隊第一大隊台中刑事組許克強說,民眾可上保三總隊網站查看「心愛珍物」專案的
失物照片,若發現其中有自己的失物,可攜帶今年八月七日前的報案三聯單,到該隊台中
刑事組認領。
保三總隊第一大隊第三中隊中隊長鍾政圻說:「因該案尚在偵辦,認領的失物將具結保管
,不得轉手、販賣。」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王捷拓強調,「若有人冒領,將依詐欺罪嫌移送
法辦。」
律師甘大空說:「民眾遭竊報案時,警方都會在報案紀錄中詳列失竊物品款式、特徵等,
只要核對報案三聯單並調出報案紀錄,就可比對失物特徵,警方嚴謹審核即可。」
網路認失物相關資訊
方式:
.須持2007年8月7日前遭竊時、警方開立的報案三聯單。
.上網指認,須確定為自己的失竊物。
.提出遭竊品的來源證明、特徵等最佳。
注意事項:本案偵辦結束前,所有領回品為「具結保管」,不得買賣、移轉等。
洽詢:
.保三總隊第一大隊台中刑事組小組長陳南岳(04)26583303
.網址:http://www.tcopp.gov.tw/
資料來源:保三總隊第一大隊台中刑事組
作者: love5397   2006-01-13 22:07:00
作者: ridosa   2006-01-26 00:52:00
作者: XP1 (WindowsXP)   2006-02-06 2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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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ya (別忘記自己並不弱小)   2006-04-19 18: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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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o14   2006-08-27 1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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