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該怎麼做最好的打算?

作者: honeyma (每一天都是放手的練習)   2017-01-02 23:05:27
我不知道我的想法對不對,不對的話請鞭小力一點…我沒有經歷,但是你問的我都有想過了…
婚後買的房子好像算你們共有,所以離婚你可以要求錢或房子吧,就算離婚,小孩的教育生活費他也必須出,所以你負擔應該不會太大,錢的部分一定要談好,除了基本生活開銷(每個縣市的金額不同),小孩額外的補習安親或是保母費用怎麼算,教育費算到幾歲之類的…越清楚越好,他都拋家棄子了,你也不需要管他沒錢拮据會如何,他沒錢了他們還在一起,那恭喜真愛,他沒錢了他們分開了,自己偷笑就好
不需要去管他跟對方如何了,有小孩是他們的事情,他年紀也有了,重新經歷尿布睡不飽等新生兒轟炸…不吵架那恭喜他們真愛,吵架那就自己偷笑就好
40幾再入職場的是需要更多努力,但不是沒有,真的到離婚這一步,你到時候也只能自己堅強,然後自己重新開始,趁他現在熱戀,為了離婚什麼都可以答應,先想想條件或是偷偷諮詢律師,然後跟他談吧
我知道現在很難熬…離不離婚很難決定,至少你必須為了自己跟小孩堅強…有時候分開不見得不好
再來就是,你不簽沒有一起去戶政事務所辦理你們就是夫妻,可以告他們,就算沒離婚,他回顧家庭了,你能再接受他嗎?要經營也是雙方共同努力,只有你一頭熱,何必,你很好,不需要委屈,熱戀中的人…腦袋神智都不清,旁邊的人卻看的很清楚…強烈建議看一下呂律師的文章,你會有不一樣的收穫也不一定~
找人聊聊也好,至少心情有出口,然後聽聽看建議~
※《firstwife (first-wife板匿名id)》的觀察啦:
: 標題: [討論] 該怎麼做最好的打算?
: 時間: Mon Jan 2 21:56:12 2017
:  
: 夫妻結婚10多年,感情淡了,
: 都40幾,人生就要過去,先生這時候有了外遇,
: 就如同一般常見的情節,先生要離婚,太太不願簽。
: 太太在家裡帶小孩帶了好些年,
: 兼差賺些零用ok,也有些存款,
: 要養自己也ok,但還要負擔孩子、孝親的費用,就很吃力。
: 要回職場不太可能,40多歲了,誰要?
: 現下的職場大多22k,入職場小孩的托育補習費就增加...
:  
: 先生月入十萬,婚後買了兩間房,目前收租抵房貸,
: 婚前先生名下也有一間房,是公公買的。
: 先生現在熱戀中,小孩房子都不要了,只希望離婚。
:  
: 如果太太撐著不簽,先生就不能結婚,是嗎?
: 當然還是希望可以好好重新經營...
: 倘若對方懷孕生產,先生是否能夠自主用生父的名義收養?
: 而不簽,先生是否也可以不給家用、不負擔小孩的費用?
:  
: 若簽了,可以要求費用,要房子,讓先生每個月收入銳減,
: 先生會很拮据,然後...
: 有然後嗎?
:  
: 希望走過同樣路的前輩給予一些建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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