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PO之前文章,因不知道有人轉到womentalk討論

作者: life555555 (life5555)   2016-10-16 17:06:42
重新PO文因為昨晚太晚,很累!故沒描述清楚,是我的錯,也因為是PTT新手。所以刪除
重PO才驚覺有人轉去womentalk 討論,我不知道可以轉貼,我也無法在那回覆.
姐夫是月領月領7萬的退休老師在心肺衰竭的姐病危時,她第一次住院和出院後都把她丟
給腳骨折的我來照顧。我把她轉到單人房希望她人生最後一程住的舒服,他以為妻子要走
了,只付了2萬看護費或許他認為可以從她遺產和撫慰金中拿回來!
沒想到姐清醒後沒死,他却來病房言語刺激病危姐姐。
針對她住單人房和請看護表示【我沒告訴他,這些費用我已經全付了】:我ㄧ個月薪水都不夠了,妳
懂嗎?每2個月繳健保費快要5千塊,我不用吃啊,我連看病都不敢看,連買菜都不敢去買
,沒錢可以用啦!我不敢用,我看醫生都不敢去看,妳的那麼多錢都不拿出來用,都要用
我的,我ㄧ個月錢都不夠用,甚麼叫你以後龐大的開銷,妳現在都不拿出來用。要量力而
為呀,沒那個屁眼不要吃哪個瀉藥。我ㄧ個月薪水就是這麼多,都不夠開銷,我不要活啊
,妳要致之我於死地啊,扣完了剩下都不到幾千塊,我連看醫生都沒去看耶,我這個不用
醫藥費嗎?難道妳的才要醫藥費。所以我才叫妳要量力而為,不要打腫臉充胖子,還要我
講白一點嗎?我可以鄭重告訴你,我自己都活不下去了,照這樣我自己都不夠用了,健保
費夠不夠付還不知道喔?每次晚上9點多打來給我,我都要睡覺,我到天亮都無法睡覺,9
點以前可以打電話。妳太晚以後我要睡覺,
以上我姐有給我家暴委託書,但我沒去警局提告,因為不忍姐還要承受這些壓力!
他連買5包尿布也來病房和姐報帳,還帶她存摺來病房質問姐為何刷自己ATM卡提錢【注意:
不是他的錢】。並在醫院走廊對24小時照顧的我大聲怒罵,又跑到娘家對姐說不要奢華,
我回他不要奢華就自己照顧,姐也很生氣對他說:你在我病危昏迷時翻我的存摺,又再次
問我為何領自己錢,已經觸犯我隱私,還在我重病時說那些不是人話來刺激我。
故我再也無法隱忍,只針對他在醫院怒罵提告公然侮辱,希望阻止他再刺激病重姐姐,之後他
希望撤告故勉強簽下和解書,內容是他要盡為人夫為人父的責任,他只同意負擔妻子一半
費用和負擔子女學費、生活費。但簽完就後悔對檢察官說他不接受和解書,檢察官告訴他
丈夫有責任和義務照顧妻子,應該對幫忙照顧他妻子的我表示感謝,如果再用情緒化字眼
來處理問題只會把事情愈弄愈糟!不要只覺得是自己委屈而凡事都是別人的錯!
但他並沒有聽進去。為了不想履行和解書上負擔妻子費
用,合理懷疑他以為妻子會活很久,不想一直付錢,故要我找律師辦離婚,但還沒辦離婚
姐姐就往生了。
另外,他在我提告後才勉強付姐住院和醫療相關費用【這時突然有錢來支付了】,提告後
第二次我姐住院勉強只在晚上來病房幫忙照顧,但多在那打瞌睡和滑手機!
第三次住院妻子往生後,律師宣讀她遺囑,內容是財產給子女沒有給他,他只有法律上特
留分的6分之一!他說遺囑除了簽名是妻子筆跡其他都不像!我忍無可忍,當場播放他在
姐姐病危時說的那些毫無人性的言語,他聽了毫無虧欠也無罪惡感!反倒辯稱聽不清楚,
我回他:你若有良知,我不用多說,沒有良知,我說了也沒有用! 如果你不接受遺囑只好
上法院,他回答那就上法院!
一路來在法院和在律師那都說是我介入來卸責,但我介入有何好處? 只有24小時幫他辛苦
照顧心肺衰竭的妻子還被他誣衊、精神虐待,還得幫忙出錢!重點是:遺囑內容並沒有我
可以繼承任何一毛錢,只是遺囑執行人,執行姐姐存款和房子是給子女!
更可笑是,我姐走後,他除了月退俸7萬還有資格領妻子月撫慰金【但前提要子女同意】
子女不同意他则和子女均分一次撫慰金。你沒看錯,這就是目前台灣的退休條例,而他
的人生價值只有金錢沒有親情、沒有愛、沒有是非! 現在他的子女都不想和他住!
回覆網友留言:
1.我有錄音因為當時我腳骨折,錄音是因為24小時照顧沒睡好沒吃好,也沒力氣打字給他
子女他對我姐做了甚麼事!
2.有人問婚姻關係正常嗎?為何不離婚?我姐是傳統女人,她善良軟弱,連丈夫買車說她也
有坐所以要她付一半費用,但她不常坐車也不會開車 也乖乖付錢!最後她有說要離婚,
但來不及離婚就往生了!
3.我沒有要肉搜,所以並沒PO出當事人姓名。也不是要討拍,我的心情得自己去調適和走
出,討拍也無法平復我的傷痛!我也有錯,我知道姐夫小氣故我姐生前我花了很多錢在我
姐家,請他上五星級餐廳吃飯,寄高級餐廳餐卷,他家年貨和年菜和買很多東西給他們,
只希望他可以善待我姐!我錯在我姐人生最後一程才發現他真正的嘴臉…我沒有盡到保護
的責任,為此我深感虧欠和罪惡.你們可以罵我,但是懇求不要罵我善良的姐姐!認識她
的朋友都知道她是好母親好妻子好同事!
4.我素來對錢不上心,我父親對我們子女的教育從小就是做人要重情義,而非金錢至上。
所以法院上我對姐夫說,如果當初在醫院你有請我喝杯飲料,說聲謝謝,這些我姐的費用
我全包了!甚至我姐往生前說遺產要分給我,我也拒絕!我的重點只在如何保護她所愛的
子女
5.我有請律師處理,一切就按照法律程序走!
6.我之所以PO文只是經驗分享,不要犯下我姐和我的錯誤!
作者: holishing   2016-10-16 17: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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