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台灣大哥大 長榮航空 台灣至香港或澳門來回經濟艙兌換券1張
購買網址:無
交易地區:全國
商品價格:$3600(未稅) 稅金約$2400
新舊狀況:尚未使用
交易方式:新竹面交/全國掛號郵寄
聯絡方式:站內信
其他說明:
注意事項
1.使用本兌換券前,敬請向長榮航空訂位部預訂機位,並告知使用機票兌換券,各班
機供本活動使用的機位數量有限,機位確認將視訂位狀況而定。
全台訂位票務專線,請洽詢:(02)2501-1999。
2.本兌換券之機票行程第一段請於2014年11月30日(含)以前使用,回程請於適用之機
票效期內使用完畢,逾期無效。
3.本兌換券可不記名轉讓,但不得要求兌換現金、轉售、更改行程、辦理退費及不可
轉讓其他航空公司。
4.本兌換券不得破損,如有遺失恕不補發,逾期無效且不得更換或退費。
5.開票後之機票不得轉讓,亦不得要求辦理退票或更改行程,亦不可轉讓其他航空公
司。
6.機票稅、燃油附加稅等相關稅金費用,須另行以現金支付,稅金費用之總金額請向
長榮航空票務部門查詢,另簽證費請自行處理。
7.長榮航空全台各票務櫃台:(全台各票務櫃台之營業時間,請致電查詢)
北區 台北票務櫃檯 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117號1樓
桃園服務站 桃園縣蘆竹鄉新南路一段376號1樓
新竹服務站 新竹市科學園區工業東二路1號6樓601室
中區 台中辦事處 台中市西區大隆路20號A棟14樓之7
南區 高雄辦事處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四路177號
8.本兌換券之訂位、開票辦法、使用相關規定及其他未盡事宜悉由長榮航空規定辦理。
9.本兌換券限持正本使用,不得影印偽造變造,製發人及/或長榮航空保有隨時變更及
修改權利,若持偽造變造之兌換券致製發人及/或長榮航空受有損失,經查證屬實,
製發人及/或長榮航空將採取法律訴訟途徑。
機票使用規定
1.出發地點限台灣地區。全程限搭乘長榮航空/立榮航空操作營運班機。
2.適用航線:桃園至香港或澳門航線、高雄至澳門航線、台中至澳門航線。
3.桃園出發限搭乘中午12:00(含)以後班機,台中及高雄出發不限航班。
4.兌換之機票第一段出發後,回程需於7天內全程使用完畢,逾期無效。
5.兌換之機票禁止搭乘期間(以出發日為準):
2014/09/05-09/08、2014/10/09-10/10。(回程無航班及搭乘日期之限制)
6.旅客可自行加價TWD 2,000取消出發日期及航班限制,效期及訂位艙等維持不變。
7.回程航段可適用香港/澳門免改票互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