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虎航單程機票
商品來源:尾牙抽獎
交易縣市:台北
商品價格:2000,若需超取另加$60
新舊狀況:全新
交易方式:台北芝山站-信義安和站平日可面交,假日需另約地點
聯絡方式:站內信
其他說明:
需在2018/03/31晚間23:59止兌換機票,並於2018年4月30日止前搭乘,相關期限限制請參
考注意事項第一點。(意即可搭乘時間僅剩03/17~03/24、04/11~04/26)
本機票兌換證明是用航段包括台北桃園/台中/高雄 出發至 澳門 或 由台北桃園出發至韓
國大邱/釜山/濟州/日本東京成田/東京羽田/沖繩/大阪/名古屋/仙台/函館/旭川/小松/岡
山/福岡/泰國曼谷 或由高雄出發至 日本東京成田/沖繩/大阪/福岡擇一航班之單程航段
。本機票兌換證明限乙人使用,不包含兩地機場稅金;本機票兌換證明效期至2018年03月
31日晚間23:59為止,請於使用期限內按以下方式完成機票訂購及兌換,逾期未兌換視同
放棄權利。本機票兌換證明不得轉售、不得延展效期、更改行程、退票及變更現金。
【兌換程序】
1) 請貴賓至台灣虎航官網,並特別注意閱讀本公司載運條款及其他相關條件。
2) 於本公司官網搜尋貴賓欲搭乘的日期與航班。
3) 請選擇上述台灣虎航的任一航班(不含聯營航班),並依訂位程序輸入所需的各項
資訊。
4) 請於付款頁面選擇「Voucher」付款,再輸入機票兌換序號。
5) 若貴賓有需補足之付款餘額,在付款明細頁面,貴賓將能看到未付款項,請輸入
貴賓的信用卡資訊以完成付款交易。
6) 一旦完成機票兌換及開票,電子行程單將寄送至貴賓之電子信箱。
【注意事項】
1. 本機票兌換證明使用期限至2018/03/31晚間23:59止,可選擇之搭乘期限為2018
年1月15日至2018年4月30日止。逢2018年2月13日至2018年2月22日;2018年2月28日;201
8年3月25日至2018年4月10日;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8日及台灣、旅行國家之國定假
日之台灣虎航航班皆不適用。如遇欲訂日期航班客滿,請於本贈票搭乘期限內選擇其他搭
乘日期(或航班)。本贈票僅限搭乘台灣虎航營運之航班。
2. 每一筆訂位紀錄限使用乙組兌換序號。本機票不含二地機場稅金、訂位服務費、
行李托運、機上餐點、各項手續費、旅遊平安保險、旅館、車票、船票等其他之加值收費
服務。
3. 機位預訂及開票時,乘客須自行支付隨機票徵收之機場稅金、規費、訂位服務費
(每人每航段NT$220)。應付金額包含稅金、規費、手續費及服務費,請於購票時以信用卡
支付。
4. 本兌換證明僅適用持票旅客本人搭乘本公司航班,不得轉售、轉讓。機票開立後
不可變更航點,不可辦理退票,如有任何航班異動,將依台灣虎航之規定進行。本機票兌
換證明須加蓋台灣虎航之鋼印後始生效力。台灣虎航保留對所有事宜之最終解釋權及裁決
權。
5. 如遇機票兌換相關問題,請逕洽台灣虎航客服中心+886 2 5599 2555;客服中心
服務時間為每日09:00-21:00(客服中心僅提供諮詢,無法協助禮券兌換)。
6. 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88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稅率標準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
之個人機會中獎之得獎獎額達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時,中獎所得金額(及機票票面價
值,依航線價值不同而異)富邦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應依稅法規定代扣申報所得。中獎者須
填寫「中獎收據」,請您詳細填寫正確之得獎人資訊,富邦金控股分有限公司將於次年2
月份,寄上中獎金額之扣繳憑單,若您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
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則中華系統整合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應代扣20%之稅款。
7. 此優惠恕不可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每組兌換序號僅限同一訂位代號中之一位旅
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