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帳號:shawn07023
事發經過:
10/29對方來信欲購買微波爐,並約面交時間。
10/31約定於11/1(二)19:00於賣方社區面交。
11/1當天對方19:05才來信說塞車,繞過來面交要多花一個多小時車程,改天或週末再約,
單方更改面交日期與時間。此時,我已借了社區推車並將微波爐帶下樓了,只好折返。之後
這位買家都未主動來信約定新時
11/4我主動聯絡,希望他來前一天先約定時間。
11/5收到來信說隔天晚上,我也再回信詢問大約抵達時間未得到回覆,以致我11/6晚上不敢
安排活動。
11/6(日)17:06才收到簡訊說18:00點到。於是我又借了推車,搬上推車後才發現對方於17:3
2發簡訊告知在它處看到更便宜的(只便宜1元),失去購買動機,不面交了。
超過約定時間才單方面更改面交時間一次,又於新的約定時間快到才發簡訊說不購買,簡訊
非電話未能即時發現,讓人白忙一場,真的很不ok,提醒大家小心這位買家
其他說明:
有版友特地來信提醒不能公布信件,但就我po文前研究版規,應該是指email或地址?只有
報黑名帳號的站內信應該不在此限?為避免是我理解錯誤,先將截圖撤掉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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