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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葬儀社將胎屍放水流 民政局、環保局都說要罰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駭人聽聞!無良葬儀社竟將流產胎屍丟溪放水流,台中市民政
局指將胎兒或嬰兒屍體任意丟棄,已涉嫌違反刑法遺棄屍體罪,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
環保局初步調查認為,18週胎兒屬於醫療廢棄物,醫院卻未交由專門合法處理業者處置,
涉違反廢清法,最重可開罰30萬,葬儀社也違反該法並觸及刑責,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
徒刑。
民政局長周永鴻指出,菩安葬儀社屬於地區型業者,非全國連鎖,之前無不良紀錄,違反
刑法247條遺棄屍體罪,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民政局已派員前往調查,但
進入司法程序無法對外說明,一旦案情確定,將從重處置,除了評鑑記點扣分、公告不良
廠商,甚至協調殯葬公會給予停牌處分,也提醒民眾委託後事,可上生命禮儀管理處官網
,查詢參考優良業者與評鑑公告。
環保局稽查大隊王宗邦表示,18週胎兒屬於醫療廢棄物,應交由合法醫療廢棄物清除機構
處理,仁愛醫院卻交由無醫療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的葬儀社處理,違反廢清物清理法,可開
罰6萬至30萬,葬儀社也違反廢清法,已涉及刑責,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
(自由 2017-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