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不是我自行下,而是本書作者講的哦~
「北人毀身求財」
自殘身體最違反人道,但北方人爭風好強、好勇鬥狠,甚至不惜傷害身體換錢,
或因一點不爽就自傷身體爭勝,更是野蠻。
光緒某年年終,京城琉璃廠西門餅店前,有個少年裸露下體倒在地上不說話,
老闆拿桿麵棍猛打他大腿五六十下,他突然爬起來說「既然這樣,我就要再吃了。」
老闆說「隨你去吃。」;原來倒地者欠餅錢卻還一直強要更多,
所以老闆拿棍子出來,說如果不喊痛就免付帳、而且從此不收他錢。
又有一天,在五道廟的三叉路口,有群穿黑衣快靴的惡少從北側來勢洶洶,
裏面有個人外衣沒扣、露出內衣,血流滿面、一眼顯然瞎了,原來是「吃寶局」的人:
所謂「吃寶局」就是一些惡少每天跑到賭場討錢、充當保鏢,但因為想幹這行的人多,
所以能忍受自殘的才能拿到錢,還以受傷程度來計費,能自挖眼睛算上等、領的極多。
京畿一帶這種風氣更盛。某天,有壯漢到通州某家當舖拿破衣服要當,夥計不收,
他還堅持不停,久了之後問夥計「那你們店到底收什麼?」,
夥計答:「什麼都收,但一定要完好的才合格。」,
壯漢匆匆離開、立刻又跑回來,拿出小刀割下一隻耳朵丟在櫃台,說:
「這個就是完好的,趕快給我估價。」
夥計非常害怕,立刻請他進裏面、付他不少錢,他才離開。
良鄉縣有兩人打官司,整年都沒完沒了,兩人都筋疲力盡、無法贏對方,
於是相約在烈日下曬、先躲開的輸,結果兩個人沒分出勝負;
又更準備大油鍋、裝滿煮沸的油,丟入兩顆鐵球,約好能空手取出的人贏,
當天邀集父老當見證,一個人先伸手下去拿、當場皮肉脫離,
另一人怕到不敢出手,就此輸了,於是爭執的事情就由取得鐵球的人贏去。
但贏的人也因受傷過重,沒幾天後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