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紹興十二年 (1142),韋太后從金國往臨安南行,
高宗派參知政事王次翁、太后的弟弟韋淵在國境迎接。
當時金國也派近臣、太監五人護送,走到燕山時,金人覺得太熱不想再走,
太后越想越覺得不對勁,怕發生變故,
於是假稱自己生病,請金人等秋天較涼時再繼續走,金人同意,
又向副使借了黃金三百兩,約好到國境時加倍償還,
太后得到金子之後,除了用來辦法事,還拿來犒賞護送者,
於是大家都很高興,途中就再沒抱怨,因此行動速度加快。
抵達國境邊時,金人要求先拿到約好的黃金才肯放人,
太后找弟弟拿,回說朝廷有派大臣來,可以跟他要,
於是就改找王次翁;
王次翁此行中大小事,全都是按照秦檜的交待來辦,
但這件事出乎意料、金人又討錢討得非常急,
他身上帶的雖然足夠給,但怕給了之後,秦檜會懷疑他想討好太后、謀奪地位,
因此堅持不給,所以雙方在國境上堅持了三天。
南宋這邊並不知道其中情節,但已超過當初回報太后渡過國境的日期了,
造成輿論紛紛、以為金國背叛合約了,
此時秦檜又剛巧告病不在,因此朝廷就開始加強軍事準備,朝廷內外大為恐慌。
江東轉運副使王映擔任迎接特使,知道事情緊急,大力勸王次翁給,但他就是不聽,
王映只好翻出自己和身邊所有人的錢,好不容易湊到需要的數量,
金人滿意了,才繼續往南渡過國境淮河,緊張情勢因此和緩,
全部都不是王次翁的功勞。
王次翁回去後,把事情前後報告秦檜,說因為沒接到指示、所以不敢擅自決定給錢,
秦檜認為他怕自己,因此非常高興。
太后跟高宗哭訴「王某身為大臣,卻全不顧國家利益,
萬一那幾天中事情有變,我們母子就無法相見了!」
高宗震怒,準備按揭發他的行為後殺了,
可是秦檜幫忙救援,當時需要派大臣到金國回謝,就派王次翁去,迴避高宗憤怒,
王任務結束回朝廷時,高宗怒氣已經平息,但還是對他不爽,
秦檜就叫王辭職、坐領原職位乾薪就好,之後又報退休,安然住在浙江四明,
秦檜一直很照顧他,時常派人探望送禮。
秦檜專權時,大臣只要稍稍不滿他的意思,就用各種罪名處置,
只有王次翁因此事得他欣賞、一直不衰;
王死後,還特別加重撫卹,兒子、女婿、親戚等都有份,
好多人得到浙東職位,也方便秦檜藉機營私,
秦檜掌政二十年,唯一沒發生嫌隙的,也只有他一個而已。
從這看來,韋太后用計讓金人南行,
卻差點敗在只關心自己權位、連皇帝生母危急都不管的王次翁,
結果秦檜威權大到,皇帝想懲治差點害到太后的人卻都辦不到,
當時政治之糟就很明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