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鼐不可
曹鼐(ㄋㄞˋ)任太和縣的典史,抓捕盜賊時救出一個女子,
非常美貌,因此心動動,晚上在驛站就叫她來服侍起居,
一看到她就想入非非,才急忙拿小紙條寫上「曹鼐不可」四個字再燒掉,
燒了十幾張後總算克制住慾望、沒真的出手,隔天趕緊送她回家去。
之後會試上榜*1,殿試時突然颳起大風、吹來一張紙條掉在他面前,
拿起一看竟然是「曹鼐不可」四個字,因而大驚,
之後下筆有如神助,因此考上狀元。
*1 他是明宣宗宣德元年鄉試上榜,選先去地方當佐官,
公餘時手不釋卷,還被縣令酸說「要當狀元了」;
宣德七年進京獲准重考鄉試上榜,隔年會試上榜、然後真的狀元及第。
英宗年間進入內閣,在三楊老去後當上首輔,能在王振擅權時調劑內外,
可惜死於土木堡之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