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報草米
戶部侍郎劉大夏奉命去管理北境糧草。
當時糧草大半是由高官親貴子弟在經營,結果常常不足,
劉大夏到了之後,每天跟當地官民研究,終於理出事情頭緒;
張貼告示,公告說哪個倉庫缺糧多少石,每石以官價多少錢收購,
只要願意送去,米十石以上、草一百束以上就收,
不論官府或是民間商人、就算是高官親貴子弟也不禁止;
不到兩個月,各倉庫都收到滿、而且還有多的,民間也有賺到錢。
原來以前規定米要百石甚至上千石、草要十萬束以上才收,
因此民間一般小商無力負擔,都被高官親貴子弟壟斷。
(擋人錢財,之後又上書建議裁撤地方鎮守太監,因此就被劉瑾整到差點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