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閱微草堂筆記 虐女僕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22-01-15 08:42:27
東光縣的霍從占說:
有個富家女孩,在五、六歲時帶出去看戲,結果被人擄走賣掉,
過五、六年後擄人者在外地被抓獲,供出當年曾擄了她、賣給某戶,
官府接到公文而去找人,她才得以獲救回家;
回家後細看她身上,鞭傷、棍傷、剪傷、刺傷、烙傷、燙傷、抓傷、咬傷......
什麼都有,全身像是雕版畫一樣精彩,
母親抱著她哭了好幾天,每次提到這事情就流淚到沾濕衣襟。
女孩說,被賣去的那家女主人殘暴到沒人性,
剛去時還小,不知道該怎麼辦、只能每天發抖等被虐待而已,
年紀大後受不了痛苦、想自盡,但晚上夢到老人說:
「妳別尋短,再被烙兩次、鞭一百下,妳的業報就滿了。」
果然之後幾天被綁在樹上被鞭打,剛打到一百下,官府查案的人就來了。
原來女孩的母親也對婢女極為殘忍,少有人身上沒傷痕的,
每個婢女服侍她時都怕到渾身發抖,而只要她回頭一看,個個都會被嚇到面無人色,
所以上天用處罰她女兒來示警,但她卻不知道悔改,
之後是脖子發疽而死,家族如今也沒什麼後代了。
又說:
有個官夫人遇到婢女犯錯時,不是鞭打、而是要她脫掉裙子、內衣,裸露下體趴地上,
說自己心胸寬仁,不用體罰、而是讓婢女知道羞恥自行改過;
結果這夫人之後得了精神疾病,只要家人防備疏忽,她就脫光衣服跑出門手舞足蹈。
作者: memoryautumn (只是個鄉民 毫無反應)   2022-01-15 09:47:00
女兒有夠倒霉 媽媽有病懲罰女兒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22-01-15 09:51:00
可憐啊,這一系列常常都不是造孽的本尊遭殃。第二個還合理點,不過說不定自己也有暴露狂,以前被壓抑,只能發作在別人身上。
作者: Yenfu35 (廣平君)   2022-01-15 10:25:00
關於後半段,我竟想到:世說新語載:鄭玄家某位婢女看到另一位婢女被主人差人拖到戶外按在地上責罰,問:「胡為乎泥中?」
作者: pilimihigh (俠刀亦狂)   2022-01-15 10:42:00
中國業報故事很多都將三世因果變成三代因果,甚至禍延子孫
作者: SunnyBrian (人気薄二冠馬)   2022-01-15 10:54:00
業報是比較易懂的說法,無非前人作樣後人看,家庭教育真的很重要。
作者: mamahayai   2022-01-15 11:01:00
天庭邏輯Be like: 父母犯錯了,所以要懲罰兒女;丈夫犯錯了,所以要懲罰妻子…
作者: Yenfu35 (廣平君)   2022-01-15 11:15:00
回mamahayai,我覺得比較像是:有時候,為人父母者犯錯、被害人是別人的兒女,所以自己的兒女受害;或者,為人夫者犯錯、被害人是別人的妻子,所以自己的妻子受害。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01-15 11:33:00
同意樓上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2-01-15 11:50:00
那個年代的價值觀本來就把父母子女夫妻綁得比現在緊密懲罰方面,夷三族,就是某人犯大罪,父母妻三族皆殺獎賞方面,某人立大功,封妻蔭子乃至於父母等,也是有的現代價值觀把個人切割出來,多半一人做事一人當那也只到法律層面。實務上,某成年人犯罪,「社會輿論」或者「某些熱心民眾」一併責難該罪人的父母乃至其他親戚沒有嗎? 說好的現代個人主義呢?甚至現在還有些「進步理論」主張,人或某些人所以犯罪是因為「社會大環境逼迫」,在這裡論下,那人犯罪「整個社會」都有錯。個人主義? 過時了...所以在這邊批清朝或哪朝代的觀念怎樣「莫名其妙」?那些被批的觀念,現代不見得沒有,有些還擴得更廣然而主張一人犯罪是社會共業的人們,可沒聽說同時主張一人有功全社會有功,比方說某人得諾貝爾獎是全社會功勞所以將金要全社會分。 這樣看來,到底古代那種制度更「公平」,還是現代制度更公平?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22-01-15 13:00:00
所謂的「台灣之光」不就是全社會都沾光的觀念。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22-01-15 13:25:00
其實有些人還真的不怕現世報 自己遭報應不要緊至少子孫過得幸福 那這種報復在子孫的業報就恰好對付這種人
作者: ji4mp6   2022-01-15 17:00:00
古代有時候是全家族去供養一個人去考功名,等到功成名就反過來庇蔭整個家族
作者: Xperia (X霹靂鴨)   2022-01-15 17:46:00
說整個社會都有錯,是要突顯犯罪可能有其環境因素,就像得獎也有其環境因素,但可未曾真的處罰或獎賞整個社會。但古代卻對非當事人施以刑罰,何者較公平應該不難理解。
作者: vajra0001 (閒邪存誠)   2022-01-15 18:42:00
伏地應該不是面朝下躺著https://reurl.cc/Eppgev 應該類似這個動作做這種動作露出下體給人看 氣到精神失常完全可以想像
作者: Defence24 (冬山金城武)   2022-01-15 21:30:00
這個現世報太早 有一種說法是死後會在家族投胎所以禍延子孫實際是報在自己身上
作者: eupa1973   2022-01-15 22:15:00
就因果循環
作者: wasely   2022-01-16 08:26:00
女主人:還差烙兩次啊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2-01-16 10:12:00
未曾真的處罰整個社會? 但確實主張「減輕」犯人的處罰而且持這種主張的人 沒有 同時主張,個人有功,應削減該人所得獎賞而分享社會。換言之,現代社會主張所謂的個人行為與結果受社會影響說之時,僅以此說主張降低行為人的責任,卻避而不提,既然個人行為受社會影響所以個人有功,也應如個人有過一般削減相較下,古時候主張「家庭或家族一體」的制度,確實是把個人的大過與大功,基於前述相同理由,令全家/族分享
作者: giniand (我的兔子在等我回家)   2022-01-16 21:40:00
首先刑罰的理論本來就有得爭,主張不考慮環境因素的基本上是應報理論;然後賞跟罰本來就是兩回事,法律上是否褒獎良民根本不適用那些刑罰理論;再來會主張因社會背景降低犯罪人責任的人基本上也會支持企業盡社會責任,那就是你說的考慮社會對個人成功的助益,不以全功歸於個人了,並非避而不提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2-01-17 00:03:00
賞跟罰本來就是兩回事 <- 沒有喔,史實告訴我們,以前朝代那樣立法,就顯示了賞罰分明的管理思想我們現在抄襲來的法律,它把刑罰和獎賞分開,那是另回事再者,你自己都提到「有些」現代主張環境影響人類行為論的人士主張以此理論減罰的同時,也有要求企業責任的聲浪這不就是回到前述我們這邊古代整體以管理要賞罰合度的立法思維? 一定要把治理國家的法律系統切割成刑法有刑法自己「獨立」的理論系統,不管其他法律如何那是現在某些學派即使硬要這樣切,現在法體系在侵權法的懲罰性賠償方面的理論也從最古老認為民刑應該完全切割,到現行法就是規定有懲罰性賠償條款。然後一些學者在那邊繼續爭來爭去
作者: QuentinHu (囧興)   2022-01-17 02:30:00
又來搞以今非古 以今論古了 哈哈 國父革命已經成功了,你那邊還來得及all in TSMC嗎
作者: giniand (我的兔子在等我回家)   2022-01-17 20:40:00
賞罰分明的管理思想?可有規定救一個人賞多少、救一家人賞多少?刑律可是安排得細細密密。我舉社會責任是要說那派人士不是個人主義者,不是說他們會把賞善罰惡混為一談。就說這系列勸善故事,也是惡有惡報的遠多於善有善報,因為道德是有底線的,人心更在意這條底線是否被侵犯。現代人看到故事裡無辜兒女因父母垃圾行為受報應會不平,看到無功兒女因父母善行受庇蔭反應不會那麼大(除非提及其他人因此受害),也是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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