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友諒宮刑一案
趙成,是陝西山陽縣城裏人,年輕時就是無賴,老了更作惡多端,
想強姦媳婦,媳婦不從後竟然持刀脅迫,媳婦只能乖乖聽話,
但心中非常不願,沒張揚出去,要丈夫趙友諒搬到距離遠一點的地方,
他想到有個親戚牛廷輝住在離縣城三十里的某村,不通知趙成便搬到該村去,
在面對山的地方蓋房子住,跟牛家彼此互相照應。
搬好一個多月後,趙成收到別人告知這事,很快跟到村子去,
先帶著食物去拜訪牛廷輝,牛家設宴招待他,順便連附近鄉親也都請來了,
其中有個叫嚴七的是牛廷輝的至交,寒暄問到最近情況,牛某提到:
「最近生意差,只好用三十兩賣掉兩匹驢子,
買米、修房子就花掉十兩,家裏就只剩下二十兩了。」
這些話都被趙成聽到了。
趙成想再上媳婦,但覺得兒子在實在礙事,
發現鄰居中有個孫四極為兇惡有力,全村子的人都很怕他,
於是找他商量,提議說一起殺了牛廷輝、再平分他家的銀子;
孫四一開始不願意,趙成又說:
「我媳婦非常漂亮,你能幫我殺掉牛廷輝、再嫁禍給我兒子,
我就把媳婦改配給你,賺到十兩又有女人,更有價值了吧!」
孫四因此心動,毅然把殺了牛某當自己的工作。
當晚,趙成跟孫四拿刀往牛家去,趙友諒發現苗頭不對,丟下妻子逃到山中洞穴去躲,
趙、孫兩人竟然把牛某夫妻、子女全殺死了,然後又跑去報官說是趙友諒幹的,
縣令路學宏派捕快捉拿,在洞裏找到趙友諒,因此覺得行跡可疑、用刑逼供,
趙友諒不敢告發父親,又受不了用刑,只能痛哭誣認,
但殺光牛家的刀子是孫四的、不是趙家的物品,因此他供出的凶器丟棄地點老是不對,
縣令因物證凶器沒有找到就不能結案上呈,導致此案一直拖延,
連累當天被邀請去吃喝的十幾家鄉親都被牽扯到傾家蕩產。
有天捕快到趙家找趙成去複訊,趙成心想案子終於要結了,因此心情愉快、騎驢高歌,
他媳婦看到後罵「俗話講『虎毒不食子』,公公自己殺人卻嫁禍給兒子,
並且連累一堆鄉親鄰居,卻還快活唱曲子!
一人做事一人當,不知道天地鬼神會不會饒過你!」
趙成被罵得臉紅,不敢再開口;
捕快們趕緊將趙成的樣子與聽到的對話報告給縣令,縣令立即押趙成審問,
一開始還不承認,用毒煙燻他鼻子後他才把案情全都招了。
按律例:殺人一家五口,凶手也必須用一家五口抵罪,
按察使秦大人與巡撫認為趙友諒實在孝順又可憐,
因此上奏案卷時另外補充說明他的狀況、建議赦免,
結果皇帝表示:趙友諒雖然看來可以饒恕,但趙成實在兇惡至極,這種人怎麼能留後!
應該是乾隆
將趙成凌遲處死,他兒子趙友諒施以宮刑、滿百日後流放黑龍江。
不知道是不是袁枚搞錯了,大清律例並沒有"殺死一家五人必須兇手家人抵命"的規定,
而是規定如果殺三人以上、且殺到被害人絕嗣,
兇手凌遲處死,兒子十五歲以下送到內務府當太監、以上則流放四千里,
(沒造成絕嗣 充軍 流放四千里)
妻女則都是流放兩千里;
但也有「三人以上按殺死人數加重處罰」的規定,所以乾隆的裁示也不算太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