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冤獄
福建興化府莆田縣的王監生,橫霸鄉里,
對於自己的田地缺一塊很不滿、一直想湊成方方正正,
於是偽造契約、賄賂縣令,把缺的那塊、原屬張老太太的五畝地佔為己有;
張老太太無可奈何,只能把田地讓給他,可是心中非常憤恨,每天到王家門口大罵,
王監生非常不爽,付錢給某鄰居、教唆他殺了老太太,
完事後再叫她兒子來看,等她兒子到時眾人立即綁起來、誣賴是他弒母,抓去官府,
因為大家都如此說,官府就依此來審訊,兒子受不了刑求只能誣認,
案件就此了結上呈,等刑部核可後就要凌遲處死了。
但閩浙總督蘇昌看了案卷後非常懷疑,
認為兒子就算再怎麼不孝,毆打母親也只會在家中、而不是在眾目睽睽的田野,
而且竟然被打到遍體鱗傷,兒子毆打母親怎麼會到如此程度?
命令改由福州、泉州兩個知府在都城隍廟重新會審,
可是兩個知府已經有成見了,仍然維持原判;
兒子要被帶出城隍廟時,大喊:
「城隍!城隍!我一家受到奇冤、極為冤枉,
你身為神明卻一點都無反應,憑什麼享受人間香火牲禮?」
話一說完,城隍廟西邊的廂房突然倒塌,
官員還認為只是柱子本來就爛了,所以沒在意,命令快將犯人帶出去,
沒想到剛把人拉到廟門,門口兩尊鬼差塑像突然往前傾倒,
手上的兵器擋住門口、導致沒辦法通過,
圍觀鄉民紛紛大聲鼓譟,兩個知府才感到害怕、認真重審,
這才洗清兒子冤屈,將王監生依法處置。
省城隍廟香火因此比以前更鼎盛。
清史稿說此事是發生在兩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