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婚配〉
英國男女婚姻嫁娶都是自行擇偶。女人有喜歡的男人,則約男人到家裡相談。英國風俗,
女人放蕩而男人貞節,女人遇到喜歡的男人,往往直接問他是否有妻室?沒有則親近而約
會,反而男生不敢先有動作。男女常常躲起來講情話,相約一起出遊,雙方父母也不禁止
。情意融洽久了,雙方情投意合,就告知父母互相拜訪,觀察對方財產,財力不相稱則無
法婚配(如果訪查不確實而被欺騙,則雖然嫁過去了、已經娶了,女方不會把男生當女婿
,男方不把女生當妻子,視為奴僕婢女而已。),如果雙方財力相等,再告訴男女方,由
他們自主決定。下聘訂婚之後,以戒指為訂婚禮,目的在約束對方不變心。(1)
等新娘進到婆家們(男人三十歲才娶妻),女方會到耶穌堂延請教士來誦經,宴請賓客。在
十字架子桌案前,新婚男女跪在桌前,伴親女郎也都跪著(伴親人數不一定,市長嫁女的
時候伴親女郎有十六人)。教士也跪,跪完馬上起立,向新婚夫婦朗誦誡律言語,告誡完
再給予祝福。祝福結束,引導夫婦到後堂,登記雙方姓名,再一起到鄉里官署,各自填寫
資料立案。結婚之後,往往夫婦一起出行數百里外,居住旅店來慶祝,我第一次看到還不
知道這樣是新婚。新婚婦人穿白色,以白紗蒙頭(英國婦女平常出門,也多用黑白紗遮頭
臉,是為了避免塵土弄髒,不只新婚婦人會這樣。),男方則穿一般衣服,與常人無異。
嫁女兒則送許多聘禮,從衣服到日常用品,大小都完整準備。男方家人,也會出錢為女方
添購衣著化妝品等,不會幫男生婚禮出錢。二十九日,我到倫敦市長家親眼見識這些儀式
的。
英國習俗,媳婦向來不跟公婆同住,公婆年紀到七、八十也不會有媳婦來侍候。新婚後如
何見公婆、學習三從四德,我都沒聽說。(根據禧在明的說法,下聘之後,媳婦就經才拜
訪公婆家,過門之後沒有其他禮節。)
戴聖說:「男女各有分工且各盡其責,給後代做了榜樣,然後父子才能親愛和睦;父子之
間有了親愛,道義由此而生,道義生然後才有禮法,禮法之後萬物各得其所安。」這幾句
話將天地之間應該行的禮數,完整揭露出來,既明白又精闢。西方人不懂父母之間的親愛
,有人說耶穌教以天為根源,掃除一切關係,所有身為人子的,自從成人之後就各自謀生
,不與父母聯絡。聽說有當官的,與兒女分別十幾年,等到退休了,仍然沒有一個孩子來
探望。
(1) 不確定原文意思,還請指正。
原文
男女婚配皆自擇。女有所悅於男,則約男至家相款洽其俗女蕩而男貞,女有所悅輒問其有
妻否,無則狎而約之,男不敢先也),常避人密語,相將出遊,父母不之禁。款洽既久,
兩意投合,告父母互訪家私,家私不稱不為配也(苟訪查不確而被欺,則雖既嫁、既娶後
,女仍不以男為婿,男仍不以女為妻,等諸婢僕而已),稱,則以語男女,使自主焉。聘
定之後,(以戒指為定禮,約之使不他悅也),揩出,溢惟其意。
迨過門(男子三十而娶),女家赴耶穌堂延教士誦經,大會賓客。十字架子案,新姻偕婿
入跪案前卜伴親之女郎皆跪(伴親人數不等,美亞嫁女之日,則十六人)。教士亦跪旋起
立,向新婦與婿誦戒語;戒畢而祝。祝亦畢,導其夫姻入後堂,書名冊籍。又同赴鄉官署
,各秉筆立案。遂狂所之,恆相楷走數百里卜宿客店戒婚,見者初不知為新婚也。新婦衣
白,蒙首以白紗(婦女尋常出行,多以黑白紗蒙首;避塵也,不獨新婦為然),婿常服,
皆無異恆人。嫁女陪送良厚,衣服器用,纖悉畢備。男家戚友,亦添女妝,無為男助冠婚
費者。二十九日,余至倫敦美亞家親閱視之。
英俗,子婦向不與舅姑同居,年七、八十亦無侍盤匜酒漿者。新婚後如何成婦禮、明婦順
,均未之聞。(據禧在明言:已聘定後,女即常至舅姑家,過門無他禮節。)
戴聖云:男女有別。然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然後義生;義生然後禮作;禮作然後萬物
安。此數語直將天地間應然之禮,徹頭徹尾,全數揭出,至明顯亦至精深也。西人不知有
父母,或謂耶穌教以天為宗,掃滅一切。凡為子者,自成人後,即各自謀生,不與父母相
聞。聞有居官食祿之人,暌離膝下十數載,迨既歸,仍不一省視者。
昨天情人節 來發一篇男女婚配的
從字句裡來看 劉大人對西方的婚配看來是大大不認同
不過他的聽說貌似也有點太決絕
應該是不至於小孩成年之後就跟父母斷絕聯絡了
不過可以看出 一百五十年前的西式婚姻嫁娶
與現在好像也沒什麼不同? 也是蠻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