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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照法》規定,幼兒園裡頭5歲以上,也就是大班,每個班級必須至少有一位「合格教
師」,不過,這項規定,有立委擬提案刪除,變成只要聘用相關幼保、幼教科系畢業的「
教保員」即可。民間幼教改革團體擔憂,如此一來,不只合格教師沒頭路,小朋友受教權
也受到嚴重影響。
高聲呼口號,多位幼教系教授和幼兒園基層教師齊聚一堂,抗議《幼照法》修法讓台灣幼
教品質倒退20年。
民國100年幼托整合,《幼照法》規定,幼兒園有5歲以上小朋友,每班至少得有一位通過
師資培育和考照的「合格教師」,及一位相關科系畢業的「教保員」,目前有立委擬提案
刪除這項規定,惹來幼教改革團體質疑,立委是為了圖利不肖業者,想要藉此降低聘用成
本。
幼教改革團體已經發動連署,下一步向立委陳情,保障幼兒受教權,更捍衛幼教老師的工
作權。(民視新聞 劉方慈、黃柏崴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