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案前請先確定內文符合各項相關法規。
發案方:個人
工作時間:平日19~22(兩天以上)假日9~12(可只擇一天)
↑需包含每週工作天數、每天工作起訖時間、是否供餐、午休是否計薪
工作地點:近捷運忠孝新生復興間
薪資:150/H
↑勞基法規定最低薪資為每月 19047 元(每小時 115 元)起
工作內容:
男寶寶目前三個多月了
活潑可愛主要是爸爸媽媽偶爾想喘口氣休息一下
工作內容主要是抱抱安撫不哭泣
(無需一直抱著只要得宜躺著玩健力架/坐搖椅/推車/運動他手腳/看圖卡書講單字故事等)
餵奶/換尿布等例行性事務是其次
用品都會準備齊全
家中人口簡單無不良嗜好環境整潔
聯絡方式:陳s站內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