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案前請先確定內文符合各項相關法規。
發案方:個人(請填公私立學校、機關團體、個人)
工作時間:星期一到星期五的08:00-16:00 (可議) 供午餐
↑需包含每週工作天數、每天工作起訖時間、是否供餐、午休是否計薪
工作地點:高雄市林園區
薪資:150~200
↑勞基法規定最低薪資為每月 19047 元(每小時 115 元)起
工作內容:1.玩耍:玩玩具, 公園散步, 注意安全 2. 念書: 念故事書, 基本的英文對話 3. 吃飯: 協助準備副食品及餵食
聯絡方式:何小姐 0911-874-368
========================== 以上必填,以下選填 ===========================
資格限制:
對小朋友有耐心及愛心, 喜歡小孩
其它說明:平常阿公阿嬤惠在家裡幫忙看小孩, 不會干涉保母, 但如果孩子吵鬧, 會適時給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