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 徵11/28代課

作者: pummy (...)   2014-10-15 22:48:23
★ 發案前請先確定內文符合各項相關法規。
發案方:潭子區雅潭路上的國小附幼(請填公私立學校、機關團體、個人)
工作時間:7:40~16:00(須等到孩子都回家)
↑需包含每週工作天數、每天工作起訖時間、是否供餐、午休是否計薪
工作地點: 雅潭路上的國小附幼
薪資:1000元/天
↑勞基法規定最低薪資為每月 19047 元(每小時 115 元)起
工作內容:協助主教老師,下午上課
聯絡方式:站內信
========================== 以上必填,以下選填 ===========================
資格限制:幼教相關科系畢業老師優先
其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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