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K720919 (川崎重機   )
2016-05-21 18:32:44各位板上的老師好
想請教板上的老師有關幼教專班報考資格的問題,
我太太於104年7月考上公立教保員
但是從103年3月女兒出生,一直到104年6月之前,
都是處於在家育嬰未任職的狀態,
因為104年跟105年的簡章都有紅字註明
"104年1月31日之前未在職者,不符合報考資格"
請問是不是代表著我太太以後都只能當教保員,
而不能考幼教專班修幼教學分考教檢,日後取得教師證進而考幼教師甄選呢?
煩請對簡章內容或法規了解的老師幫忙解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