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案前請先確定內文符合各項相關法規。
發案方:個人(請填公私立學校、機關團體、個人)
工作時間:周一到周五,每周至少三天,下午5到7點,或下午6到8點,可視需要彈性調整
↑需包含每週工作天數、每天工作起訖時間、是否供餐、午休是否計薪
工作地點:民權西路站附近
薪資:120~150
↑勞基法規定104/7/1起最低薪資為每月 20008 元(每小時 120 元)起
工作內容:爸媽下班前,陪兩個3/2歲小男生吃飯、洗澡,陪玩,公婆在家,主要是幫手
聯絡方式:站內信
========================== 以上必填,以下選填 ===========================
資格限制:希望是女大生,若是男生有陪小孩經驗也ok
其它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