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案方:個人
工作時間:週一/週四傍晚6-7點,週日上午10-11點(時間可談,但希望至少ㄧ週2次)
↑需包含每週工作天數、每天工作起訖時間、是否供餐、午休是否計薪
工作地點:台北市 台電大樓捷運站走約7分鐘路程
薪資:400每小時(尚可議)
↑勞基法規定 起最低薪資為每月 元(每小時 元)起
工作內容:陪中度自閉症孩子玩,目標是希望孩子能玩得開心,愛上遊戲。玩遊戲方法安全正確即可,當然若老師能有計劃引導更棒。
聯絡方式:站內信(信中請簡述基本資料/學經歷/與幼兒相處的經驗/聯絡方式)
其他說明:因特殊兒需要穩定長期的陪伴,希望能維持至少半年至1年。
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