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c1990 (Anny)
2016-08-10 01:17:33\★ 發案前請先確定內文符合各項相關法規。
發案方:(公立)桃園市大同國小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am8:00~pm16:00
↑需包含每週工作天數、每天工作起訖時間、是否供餐、午休是否計薪
工作地點:桃園市大同國小
薪資:130/hr
↑勞基法規定104/7/1起最低薪資為每月 20008 元(每小時 120 元)起
工作內容:
1.在教師督導下,協助學生學習與生活自理、校園生活、安全維護等事宜
2.協助教師處理身心障礙學生偶發事件(如:大小便、嘔吐、情緒失控等)
3.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4.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5.各項服務內容之紀錄建檔及學校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葉老師([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