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案前請先確定內文符合各項相關法規。
發案方:個人
工作時間:每週3-5天(彈性可再討論)9:00-12:00 or 13:00-17:00 兩個班次,可跟個人時間與發
案方討論,可與發案方一起吃
↑需包含每週工作天數、每天工作起訖時間、是否供餐、午休是否計薪
工作地點:新北市三重區吉祥街(重陽橋集賢路)
薪資:150元/小時
↑勞基法規定104/7/1起最低薪資為每月 20008 元(每小時 120 元)起
工作內容:幫忙發案方陪伴照顧兩個孩子,內容有大女兒的遊戲閱讀、買便當、飯後小孩整理、換尿
布及協助男嬰的照養,或是跟我一起帶兩隻外出去玩等。工作內容跟時間彈性可以討論。
大部分時間我都會在旁一同照顧,可是遇到分別孩子需要陪睡的時間可能需要能
獨自帶一小段時間。
聯絡方式:站內信
========================== 以上必填,以下選填 ===========================
資格限制:無
其它說明:希望在照顧之餘能給予他們正確的觀念跟禮貌。希望可以找到細心、愛笑、有禮貌、跟同
理心的陪玩哥哥姊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