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嘉義縣教保員考試簡章疑問

作者: lilianchan (水面鏡子)   2017-06-27 17:21:58
※ 引述《Pojin (oPTTo阿尼)》之銘言:
: ※ 引述《lilianchan (水面鏡子)》之銘言:
: : 今年嘉義縣教保員的考試簡章及報名表呈現十分
: : 鬼異的狀態,令我感到好奇的是討論度竟然如此
: : 低!首先先從簡章公告開始端詳。
: : 1.承辦人載明這次考試是各鄉鎮市委託縣主管機關
: : 公告主辦,此一說法明顯與過去慣例不同,且鄉鎮
: : 市幼的主管單位乃是縣教育局,而教育部則是教育
: : 局的上級單位,教保員怎可能是由鄉鎮市委由縣
: : 舉辦,而非由教育部委由縣市政府主辦再分發至
: : 各鄉鎮市國小或鄉鎮市附幼呢?
: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 第 3 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每學期至少辦理一次聯合公開甄選作業。但幼兒園
: 或學校未有開缺或第一學期以聯合公開甄選方式作業,並有備取名單足供當學年使
: 用者,不在此限。
: 前項規定於鄉(鎮、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立幼兒園,其契約進用人員之
: 公開甄選作業,得擬具甄選簡章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後,由鄉(鎮、
: 市)公所、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依第五條至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及第二十
: 一條相關規定辦理。
: : 2.教保員甄試乃屬於全國同ㄧ性的考試,計分標
: : 準應不分鄉鎮市幼或國小附幼的不同而有不同,
: : 而依照慣例,各縣市進行的教保員考試,不管是
: : 報名程序或考試日期,資格要求,考試分發皆有
: : 一致性,然而今年出現花蓮縣提早考,而嘉義縣鬼
: : 異的積分計分方式,讓尚未考試的考生,在積分的
: : 計算上處於未考就失去58分的劣勢!此ㄧ考試讓
: : 所有不是公所出身的考生在本此考試就注定初試將
: : 無法通過!有興趣的人可以參閱嘉義縣教保員各組
: : 報名表!
: 個人解讀:
: 1)鄉鎮市想自己辦就是得依上開辦法第3條第2項辦理,不然就是縣市政府主辦。
: 2)從報名表可以看的出來,這些鄉鎮市就是想要把內部員工轉成契約進用教保員,
: (可能原本的工友、約僱、約用、行政助理、職工...等等)
: 照理說應該可以走第3條第2項自己辦就好,不知道為什麼縣市政府要扛下來@@
: 3)其實我當初看到分組報名分組錄取也有點傻眼,想說鬼才要報鄉鎮市幼XD
: 不過大大的58分怎來?不是60分嗎?(服務年資積分40+特殊加分20?)
: 資深員工從30分起跳也是很合乎邏輯吧QQ
回任原單位只有加8分,保姆證照那邊擇一或是
與教師證相差五分(這部份不會與一般考生權益衝
突所以不列入爭議處)但原本有教師證的和保姆
證原可加二十就被折損十分),再來爭議的四十分
公所年資可加四十?因爲在公所成爲資深員工
就可以把兒照法規定所需專業人才視為無物,如果
這位錄取員工有四十年是在公所從事非幼兒教育
工作,只有一年從事鄉幼,所以理所當然可以加到
四十分嗎?幼照法強調的是幼兒教育從業人員的
專業性,公所年資和幼兒教育專業性的相關性有何
關聯,也不符合一般幼教相關甄試所提出的專業證
明,ㄧ個公所土木技師擁有四十年公所年資,就
打死一堆幼教本科系有證的流浪教師,這就符合專
業邏輯嗎?
回任為什麼可以加分?妳能幸運考回原校那是妳
本事強,這項分明圖利那些無法進入二試的原校
教保員,而且只有一人可以加到8分,其他人根本
在這項積分是不利的!
學歷加分也是,高中和大學只差四分,我如果是原
任教師,只有高中畢業,在這項只拿十六分也沒差
,前面我都拿了四十八(最高),加上保姆證十分
或五分,加上公所濫發的證明,基本上初試的50%
我大約能拿到40~48%,能進入複試的大概只有我
,(筆試佔30%,所以筆試強沒用,前面積分佔50
%)
再來釐清妳一些觀念,教保員屬於全國性考試(試
題一樣,考試日期一樣,是教育部委由地方縣市政
府為地方幼兒園舉行徵才性的考試,經費來源有地
方也有教育部,主管機關教育部,和各縣市政府,
鄉鎮市托市鄉鎮市公所管的無誤,但仍要縣市政
府督導管轄,所以不可能讓鄉鎮市自行辦理(所以
還是要考試),但縣承辦人不知道受了何種壓力,
導致考試不能正常化,所以也載明受鄉鎮市委辦,
此言論非常不合邏輯,亦有瀆職之嫌,肉眼可識破
的荒謬考試加分條件,可視為量身訂做的加分條件
,明顯考試不公,縣府身為主管機關沒有瀆職的嫌
疑嗎?
過去嘉義的鄉幼也是依照筆試,演示和口試三
關進行,為何今年突然更改,且積分內容不利
非公所現職教保員,我大約可推論這些教保
員想調薪至三萬四起薪,但只有高中或專科學歷,
年紀也有,只能拿到保姆證,筆試也可能無法勝過
他人,沒辦法,又想留原單位,只好請托公所想
辦法,最後才出現這ㄧ版前所未見的積分表,對照
其他縣市,同樣都有鄉鎮市區托兒所,為何嘉義縣獨
創如此不符公平正義及辜負當初創兒照法要求的專
業精神,未來此例一開,嘉義縣的教保員有可能不
再開缺,或是被這樣制度攏斷,這是值得被注意的
議題,嘉義縣十年未開教甄缺,不要讓教保員也
走向同樣的路,以上純屬我個人推論,不代表真實情況
作者: lilianchan (水面鏡子)   2017-06-27 19:02:00
如果這些人是符合法規且改制前就在任的保育員,不用考教保員也還可以保住工作,但薪水沒法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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