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rs 2017-07-16 01:07:10\★ 發案前請先確定內文符合各項相關法規。
發案方:個人(請填公私立學校、機關團體、個人)
工作時間:週一和週三或週一和週四(10:00~13:00 或 13:00~16:00)可談 不供餐
↑需包含每週工作天數、每天工作起訖時間、是否供餐、午休是否計薪
工作地點:台北市文山區辛亥路六段
薪資:200/hr
↑勞基法規定 起最低薪資為每月 元(每小時 元)起
工作內容:基本上是陪女兒閱讀、說故事、玩玩具
媽媽基本上在家,
不過因爲家中還有一個9個月大的嬰兒要照顧,
所以需要一個陪玩人員幫忙。
寶寶性別 :女
寶寶年齡 :2Y6M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