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案前請先確定內文符合各項相關法規。
發案方:個人
工作時間:
(希望是多位填意願方式排班,可連續選班)
周六
9:00~13:00 (4)
13:00~17:00 (4)
周日
9:00~13:00 (4)
13:00~17:00 (4)
↑需包含每週工作天數、每天工作起訖時間、是否供餐、午休是否計薪
工作地點:桃園高鐵旁社區
薪資:250元/hr
↑勞基法規定 起最低薪資為每月 元(每小時 元)起
工作內容:陪3歲及5歲兒童剪紙,畫畫,玩球之類的活動
聯絡方式:請mail:
[email protected]
========================== 以上必填,以下選填 ===========================
資格限制:不需有照,但需要能夠在時段內吸引小孩注意力。
不需做換尿布,餵飯等雜事。
其它說明:
請體諒帶2名幼子,僅聯絡合適的老師(2天內必聯絡)進行試教(試教一樣是250元/hr),不一一全部回覆,請見諒,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