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案前請先確定內文符合各項相關法規。
發案方:(個人)
工作時間:3/20.21.23 15:50-17:50(共3天)
↑需包含每週工作天數、每天工作起訖時間、是否供餐、午休是否計薪
工作地點:台南東區復興國小
薪資:時薪150元
↑勞基法規定104/7/1起最低薪資為每月 20008 元(每小時 120 元)起
工作內容:接小孩下課後到公園玩或圖書館看書
聯絡方式:站內信
========================== 以上必填,以下選填 ===========================
資格限制:有愛心耐心就可以了....
其它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