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案前請先確定內文符合各項相關法規。
發案方:個人
工作時間:星期一至五 早上7點半至晚上5點半
↑需包含每週工作天數、每天工作起訖時間、是否供餐、午休是否計薪
工作地點:住宅(近北大社區尤佳)
薪資:比照勞基法規定
↑勞基法規定104/7/1起最低薪資為每月 20008 元(每小時 120 元)起
工作內容:照顧目前兩個月大的女嬰餵奶,陪他玩
聯絡方式:站內信
或寄至信箱[email protected]
========================== 以上必填,以下選填 ===========================
資格限制:證照尤佳.希望有帶過小孩的經驗
其它說明:希望可以先寄履歷拍家中環境(在寄站內信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