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10真的很很重要嗎?

作者: Tutt (完全不對)   2014-07-15 10:41:05
※ 引述《otherside (Mr.柿子)》之銘言:
: 交往前我就已經講明白了,我不能接受10
: 其他事情我都配合度極高,我也不偷吃、不劈腿
: 前B也明白我的狀況,還是跟我告白、交往
: 現在他卻用我不10這件事當理由跟我分手
: 我心裡很迷惑,難道這一年來我跟他經歷過的一切都不如一個屁眼重要嗎?
: 我們的相處沒有出現過問題,個性也很合拍,彼此都有穩定工作,經濟狀況也不是問題
: 多少次一起旅行看星星、聊著彼此夢想和對未來的期待,
: 一起打電動、抱怨工作上司主管、每個星期固定約會、偶爾給對方小驚喜創造情趣...
: 突然間,他對我的態度明顯變了,在我追問之下,才知道是因為10...
: 因為不能抽插,嘴巴比不上屁眼,所以就能否定一年來的一切回憶和感情?
: 我知道同志圈內重感情也重性愛,但是一定要10才能算是性愛嗎?
: 不10真的影響這麼大嗎?
: 我很好奇,可以抽差的屁眼,真的比不上一段安穩的感情嗎?
: 我完全不能接受這種分手理由,
: 一年來我們共同付出、相處的感情,都比不上一個洞
: 是不是我現在去約大家來幹我或我去猛幹別人,
: 都比在感情上努力重要?
: 我現在好混亂,
: 我也覺得自己好丟臉,身為一個GAY卻不能玩菊花...
: 是不是不能10,就不能談戀愛了?
首先我要說
我很遺憾你分手了(拍拍)
但是這些話又非講不可
如果讓你感受語氣不好
請原諒
我已經盡量把嚴厲的語氣修好一點了 :)
10很重要
但你們的問題的重心
並不在10重不重要
而在於
他覺得重要
你覺得不重要
而你以你的不重要
來否定他的重要
這是你的盲點之一
這就好像吃素的人跟吃葷的人在一起
吃素的人覺得
有得吃就好啦
吃肉很重要嗎?
你就不能為了我
一輩子不吃肯德基麥當勞王品牛排嗎?
對愛吃肉的人來說
這實在太折磨
我可能因為愛你
吃個一兩年
但我最後還是會受不了要吃肉
而你死都不給吃肉
那結果就只好分手
這不是[我跟他經歷過的一切都不如一個屁眼重要嗎?]的問題
愛情並沒有偉大到
有了你就可以犧牲一切的地步
絕對沒有
對愛情過分高估
這是你的盲點之二
他是年輕的男人
他想要幹人
那種焚身的慾火
很難是[我跟他經歷過的一切]這種溫馨小火可以比得上的
(而且你們根本也只交往了一年
那個溫馨小火無比的小)
我想他並沒有輕視、否定你跟他的一切
只是生理需求真的不是甚麼比甚麼重要
就可以克服、壓抑、取代的
沒這種事
你覺得不重要
要他來配合你
那反過來
他覺得重要的事
你有沒有想過要配合他呢?
這是你的盲點三
當然你說
[交往前我就已經講明白了,我不能接受10]
但交往就是這樣
很多事情本來不能接受
因為對方需要
那就得[偶爾]接受一下
這才是交往啊
你不能站穩說[其他事情我都配合度極高,我也不偷吃、不劈腿]
就覺得你都沒問題
[他覺得最重要的事]
你卻不配合
連嘗試都沒有
而且否定他覺得重要的事
我覺得這真的是個大問題
你說你B為了一個屁眼跟你分手
其實你也是為了一個屁眼跟你B分手
差別是
他為了想幹屁眼而分手
你為了不想被幹屁眼而分手
但你也一樣是為了屁眼而跟他分手
在你這裡
愛情一樣沒有大於屁眼
而在他的角度
他一樣可以質疑你:
[因為不能抽插,所以就能否定一年來的一切回憶和感情?]
完全可以
你B喜歡10
你又不給
但又不能給他出去吃
請問你B能幹嘛?
用絕大的佛法來降伏自己?
用你們的愛情
強壓自己想要幹人的慾望
跟你繼續在一起?
很多人好像把這種事想得很簡單、很合理一樣
這是你的盲點四
而這種事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簡直跟不吃飯一樣不可能
屌癢起來要幹人
跟嘴巴餓起來要吃東西
是一樣重要的生理需求
只是我們的文化長期對[性]的貶抑
會讓人覺得我們應該克制性慾
而不是去[縱慾]
(事實上也只是去滿足而已 像滿足食慾一樣滿足性慾 就會說你是縱慾了)
當你把[10]
代換成[吃飯]
再來重新看待你們的事情
你會有不同的想法的
而每個幹過人的都知道
幹屁眼
跟幹嘴巴
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你也無法說你愛我為啥不幹我嘴巴就好?
一定要幹屁眼嗎?
沒錯
就是要幹屁眼
無可取代
非幹不可
好吧你不10
但你需要69嗎?
你需要接吻、擁抱嗎?
如果你需要
而你B跟你說[我討厭這些喔]
於是你跟你B啥都不能做
最後你跟你B分手了
他跟別人說說我很好啊我不劈腿不偷吃
為甚麼不接吻就要跟我分手?
難道我們之間的經歷還不如一個嘴唇嗎?
你會覺得他這樣說合理嗎?
愛情vs慾望
愛情並沒有比較崇高
而且愛情是包含慾望的
永遠不要低估慾望
高估愛情
你期待你B壓抑慾望
跟你繼續愛情
我覺得是不合理、而且不切實際的
愛情並沒有偉大到這個地步
一年的愛情沒有
十年的愛情沒有
二十年的愛情沒有
五十年就有
原因不是因為成熟了
或是資歷夠了
而是硬不起來了
作者: imtheking (我是王)   2014-07-15 10:47:00
文眼:硬不起來
作者: s0956324892 (為我的寂寞唱歌)   2014-07-15 10:48:00
我推
作者: f12971819 (明)   2014-07-15 10:53:00
作者: albertt0226 (albert)   2014-07-15 10:56:00
對不起最後一段我笑了xd
作者: tourism1003 (僕。米叔)   2014-07-15 10:57:00
T 大說話了 (快拜
作者: tiger51 (台哥)   2014-07-15 10:59:00
讚,「屁眼論」銓釋集罷昏!
作者: jayjay2 (Carrefour)   2014-07-15 11:02:00
說的很好!
作者: littlehouse (小房子)   2014-07-15 11:03:00
好文推!
作者: LindaS (夢醒 還剩下什麼)   2014-07-15 11:12:00
可以拿[10]用[吃飯]代替? 10最多只是性慾滿足的一種類型吧?
作者: comesome (天青色等煙雨 )   2014-07-15 11:14:00
那改成喝飲料那只是一個比喻 不用這麼挑剔吧orz
作者: ErikZan (EEEErik)   2014-07-15 11:20:00
是從來沒想過的角度椰!推
作者: Tutt (完全不對)   2014-07-15 11:21:00
你要從這個case來看 對他男友來說 10不是性慾滿足的一種類型10就等於性慾
作者: Ariesj   2014-07-15 11:25:00
好文~ 推!!
作者: Lich2king (五天幾年)   2014-07-15 11:27:00
只能邊笑邊推惹~ XDDDD
作者: sopa1980 (%不再想念)   2014-07-15 11:34:00
推這篇
作者: bebo108 (bebo)   2014-07-15 11:39:00
好文推
作者: godfrey77 (老爹)   2014-07-15 11:40:00
100個讚啊這篇 最後一句害我笑了重點跟本不是10重不重要 而是他覺得重要原原po卻不在乎
作者: penguin30830 (企鵝)   2014-07-15 11:43:00
太好笑了 雖然比喻有點些出入
作者: angelvoise (angelvoise)   2014-07-15 11:45:00
寫得超棒!!!我應該印下來給我學生看XD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4-07-15 11:56:00
「你B為了一個屁眼跟你分手,其實你也是為了一個屁眼跟你B分手」 一語道破
作者: Currt (克爾特)   2014-07-15 12:10:00
推推
作者: ga568116 (博士倫)   2014-07-15 12:14:00
推 用佛法降伏自己XDD
作者: easonking (easontrue)   2014-07-15 12:19:00
太有才了
作者: ymca00 (有事嗎?)   2014-07-15 12:23:00
寫的真棒啊~~~~
作者: titanistitan (阿豪)   2014-07-15 12:27:00
好文推
作者: joy159357 (RTing)   2014-07-15 12:30:00
作者: skj1002sun (skj1002sun)   2014-07-15 12:31:00
無法in 只能分 好文不得不推推
作者: Alala0417 (唉你看看你)   2014-07-15 12:31:00
自私的人只會想著對方不能為自己改變卻從沒想過自己也應該互相配合
作者: waa006 (賣問阮A名)   2014-07-15 12:36:00
食跟色一樣重要
作者: eva20 (白)   2014-07-15 12:50:00
甲板聖經
作者: iamgugu (靠考啊)   2014-07-15 12:54:00
超棒的啊
作者: cyst (安安)   2014-07-15 13:04:00
非常同意
作者: tony4794 (小律)   2014-07-15 13:05:00
每次看兔特大的分析文都覺得中肯過頭了啊XDD
作者: yoyo90289 (YOYO)   2014-07-15 13:07:00
吃素那個真的....很重要 要我改吃素還是分手吧
作者: vuvuvuyu (翔)   2014-07-15 13:07:00
推推,幽默又實在
作者: gkh0315 (gkh0315)   2014-07-15 13:11:00
寫得很好
作者: cystal0529   2014-07-15 13:19:00
說的很讚很實在
作者: ethnicgroup (把握逝去的青春...)   2014-07-15 13:22:00
用佛法降伏自己……XD
作者: likeus (Brand)   2014-07-15 13:38:00
好文給推
作者: acuity (拉拉拉)   2014-07-15 13:42:00
經典好文!
作者: polypeng (Poly)   2014-07-15 13:45:00
大推!講的太好了!
作者: Lasman (KC)   2014-07-15 13:46:00
讚!
作者: thankmilk (Wallace)   2014-07-15 13:46:00
屁眼論 給推
作者: kryolanfans (理查)   2014-07-15 13:49:00
這應該爆
作者: yiesten (森林裡有隻老虎)   2014-07-15 13:52:00
大推這篇,精闢有理不失笑點
作者: rongx (融仔)   2014-07-15 13:54:00
非常同意!!!!原原po不愛10就自己去找不愛10的人共度,不要在那扯什麼事前有講
作者: ss7216tw (吉仔)   2014-07-15 14:00:00
必須推
作者: carl98 (carl)   2014-07-15 14:07:00
我邊看邊點頭,太對了
作者: Jackyoryo (正樹)   2014-07-15 14:13:00
講得非常有道理 自我中心的問題罷了
作者: a2629397 (祁祁)   2014-07-15 14:19:00
推!
作者: fime123 (catfifi)   2014-07-15 14:19:00
推 互相配合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 tuhsiaofu (老虎桑)   2014-07-15 14:27:00
中肯
作者: Edan (對抗歧視人人有責)   2014-07-15 14:32:00
水啦!!!!
作者: largeluluser (大魯什錦炒飯)   2014-07-15 14:37:00
甲板必讀Bible
作者: richman8 (懶,明天再說)   2014-07-15 14:41:00
推!!
作者: freco (we)   2014-07-15 14:48:00
真相
作者: Dorizy   2014-07-15 14:53:00
哇~ 真是受益良多~
作者: z914554 (Zack)   2014-07-15 15:14:00
推推推
作者: Tutt (完全不對)   2014-07-15 15:19:00
ㄟ~~其實我沒有要譴責原po 我連用詞都用[盲點] 不是在說原po不好、自私甚麼的 我也曾經是個很清純的人 也因為10問題被甩被甩真的是很可憐的 :~~~~~ 所以請大家對原po好些相愛本來就會有很多盲點 只要看到這些盲點 就會有更好的愛情總之請大家對原po好一點 orz
作者: platolove (永遠18歲的少女)   2014-07-15 15:27:00
我覺得這篇講的很到位啊 非常誠實10這件事有時候就是互相配合
作者: Beleth (嗜睡牧羊犬)   2014-07-15 15:40:00
突破盲點
作者: REITA0122 (黑貓君是也)   2014-07-15 15:55:00
太猛拉XD 超猛邏輯~~~
作者: saladang (沙拉蛋的阿哥哥)   2014-07-15 16:00:00
跟兔特妹妹拍手叫好
作者: SportLeo (阿基里斯)   2014-07-15 16:09:00
Good job
作者: sdudu (眼中還有火焰)   2014-07-15 16:18:00
作者: wolfling22 (夜狼兒)   2014-07-15 16:24:00
其實原PO自己不10,那就沒有偷吃的問題了XD
作者: hajoy (要一直往前看)   2014-07-15 16:28:00
好文只能推了
作者: r88457 (翔)   2014-07-15 16:30:00
這文派精闢了XDDD
作者: godfrey77 (老爹)   2014-07-15 16:32:00
真的 不偷吃不劈腿對原PO 其實只是順便 反正慾望不高
作者: HYNO   2014-07-15 16:39:00
精闢!最後我笑了XDDD
作者: azzc1031 (azzc1031)   2014-07-15 16:47:00
再講屁眼那段不小心就笑了XDD
作者: rexoui (TastyPotato)   2014-07-15 16:53:00
推推
作者: qlwkejrhtg (yu)   2014-07-15 17:33:00
神回覆,推
作者: purevision (Boliac)   2014-07-15 17:57:00
只能推了!
作者: Timberlake (OhMy)   2014-07-15 18:04:00
有神快拜!精闢解析讚啦
作者: flightleaf (Linos)   2014-07-15 18:51:00
朝聖推
作者: hexi   2014-07-15 19:06:00
天,這分析也太有見道!
作者: Same (閃)   2014-07-15 19:39:00
作者: MadcatYu   2014-07-15 19:51:00
說的太好了 很想跟不想 能否交集?
作者: Daniel2468 (丹丹丹尼爾)   2014-07-15 19:57:00
要推XDD
作者: h6j2uv (兵航)   2014-07-15 19:57:00
作者: kejian (小凱)   2014-07-15 20:17:00
作者: ChirsWin (魚尾巴)   2014-07-15 21:03:00
突破盲腸了 神人級
作者: doubleXD   2014-07-15 21:08:00
好想噓…因為都不出書
作者: jontaxx (jontaxx)   2014-07-15 21:25:00
朝聖
作者: Aries0326 (宇浩)   2014-07-15 22:16:00
好多屁眼XDDD
作者: a9075a9075 (HL)   2014-07-15 22:42:00
推最後段
作者: Hanhsincat   2014-07-15 23:17:00
作者: twdarren1 (鼠哥)   2014-07-15 23:38:00
不噓不行,太中肯
作者: e123342001   2014-07-15 23:58:00
作者: bertbird (bertbird)   2014-07-16 00:11:00
推推
作者: Krizalido (live in game)   2014-07-16 00:11:00
太中肯了,推!
作者: rfv22tgb85 (gigi)   2014-07-16 01:21:00
這辯論太強
作者: nalusiya (努力加餐勿念妾)   2014-07-16 01:30:00
推兔特~~~~~
作者: rstppdbhee (馬克森)   2014-07-16 02:57:00
鞭屁入裡,好中肯!
作者: aclichiro (Ichiro Gunso)   2014-07-16 04:43:00
痞子堡大神快拜!
作者: huskwoof (小黃)   2014-07-16 07:41:00
推神比喻!!!
作者: cyst (安安)   2014-07-16 09:59:00
甲版理性蘇美啊!!! 我再推~~
作者: darkline2005 (DK)   2014-07-16 10:02:00
寶貝快出來看上帝!
作者: Connels (貓拳四郎 ○(#‵︿′ㄨ))   2014-07-16 18:25:00
來朝聖
作者: ckscks178 (奇蒙子)   2014-07-16 20:35:00
這篇優文 快點m起來!!!!!!!!!!!!!!!!!!!!!!!!!!!!!!!!!!
作者: elianfun (藍風)   2014-07-16 20:48:00
甲版聖經,大推
作者: lin40032 (快樂,就好)   2014-07-17 05:16:00
朝聖
作者: ckuyar (yeah)   2014-07-17 08:42:00
給推
作者: jaredhsieh (阿白)   2014-07-17 09:32:00
如果能互相體諒是最好 不能接受當然就分了吧
作者: bsl115408 (Benson左)   2014-07-17 21:56:00
這篇只能推~~好文啊
作者: benjaminchia (ben)   2014-07-17 23:58:00
我很少在這推的
作者: huskwoof (小黃)   2014-07-18 19:23:00
這篇超讚 推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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