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可能要先和版上的眾人道個歉,
因為本人的個性比較認真,何況是直接被點名了,
就一定會做出回應。
而總覺得推文沒辦法把自己想講的話講清楚,所以另外回應一篇。
如果火藥味有點點重的感覺還請見諒。
※ 引述《jontaxx (jontaxx)》之銘言:
: ※ 引述《wolfling22 (夜狼兒)》之銘言:
: : 我覺得你要高興,高興有這樣一個人為你忍了一年。
: : 高興這個人如此尊重你,不忍心逼你做你不想做的事,
: : 就算到最後也寧可是自己提出分手,自己走,而不是把事情鬧開,
: : 用分手威脅你。
: 原原PO..oth大都說是對方來追求他了,
: 我不懂wo大為何要幫對方講話?
: 難道oth大就活該被提分手,
: 之後還要感謝對方?
: 這到底什麼邏輯?
我再把我的感覺敘述一次。
把原本的原PO設成A,原PO的前男友設成B。
B愛A,即使A開出了不10的前提,也還是為了愛而接受條件;
A也愛B,所以接受了B的告白,兩人在這一年內過得幸福快樂美滿。
但是最後,B對A說,因為沒有10,他已經忍不下去了,因此選擇分手。
假設B和A是一樣的個性,對10不看重,那麼就不會有這樣的問題了。
(應該說,如果個性一樣還有這樣的問題,那B就是選了世界上最蠢的分手藉口的大豬頭。)
所以可以得知,B為了A,為了愛,壓制了他原本看重的慾望整整一年。
先不論性和其他比如玩電動、吃肉、看電影等的喜好有沒有差異,
我在文章裡提過,交往不是簽賣身契,
結婚都可以離婚,出家都可以還俗,那為什麼交往後不能分手?
我個人認為,承諾這件事,其實前面都有個括號省略的開頭,
叫做「我會試著」。
很多事情,沒試過不知道,但是不試一定會後悔。
很多事情,就像玩世紀帝國二不打MARCO POLO一樣,一定要走過才知道路上有什麼。
也許B錯了,錯在他高估自己的能耐,沒辦法「永遠」守著這樣的規定,
但是我相信,他以前沒試過,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這樣活下去,
而他現在才發現他自己不行,所以選擇了紳士的方式自己退場,
原PO應該感謝的地方在,他沒有拿這件事來威脅原PO,說,你不跟我10我們就分手。
相信我,這句會比分手更傷。(其實原PO沒說我也不知道有沒有,就先當沒有吧。)
或也許,B認為自己可以在交往的過程中說服原PO接受10這件事,
最後發現沒辦法。我在文中也提過,我不太相信他們沒有討論過這件事,
畢竟從你儂我儂直接跳到分手的落差有點大,中間應該會有小討論(或小爭執)。
如果原PO真的有和B討論過,那麼就可以回到Tutt大所講的部份,叫做相互尊重。
你有你的堅持沒錯,但是對方也有對方想要的部份,
他可以為了愛你而忍,你為什麼不能為了愛他而開放?
萬一你真的對10反感(已經不是無感了),你也可以試著放對方出去安全打野食,
不然,你忍心看他繼續為了你忍?為了你無限期壓制自己的慾望?
關於水要堵還是要導的問題,請自行上網搜尋中國傳奇故事的其中一章。
世上沒有永遠這件事,大秦帝國會崩,大清王朝會垮,
十字教曾經起來又沒落,六三三和捐薪會跳票,
如果真的要永遠,除非你有像梅菲瑟一樣的魔力,
後果就是連未來的自己都會被過去許下的永遠打臉。(沒有任何力量能改變!)
承諾只能給現在的自己,不要把明天的自己給賣掉,
否則等時光機發明了,一定會有一堆未來人回到過去找自己算帳。
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