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該如何介紹自己,我認識的自己,自私、任性、
固執、不擅溝通。很多事情總是在心裡過一過就以為可以
擱置在一角,但到最後我總會把它們挖出來為難我自己。
與我深交的人,說我溫柔、貼心、不愛發脾氣、處處替人
著想卻也忘記自己的位置。我猜想這些深知我的朋友們,
才是溫柔的人。
淺交的人,只會看到我多年來製作好的社交面具,總愛沒
自信地各種自嘲、亂開玩笑。像小孩子的玩具白板,拉著
桿子橫過,悲傷或開心的各種塗鴉隨即抹過重來。
有的人說我吃飯的時候會笑,其實我一直都沒注意過。我
只是希望自己能當個吃相很好的人,讓跟我吃飯的人不要
看到我用餐時的各種放鬆面。但總事與願違,我吃相還是
出其的難看,食量大,不在意形相,我聽見有人說我吃到
好吃的東西會笑的時候,我以為只是我不太懂得怎麼控制
自己的顏面神經。
那些愛過我的男人們說我像貓,紙箱子撿到的那種,並不
那麼不信任人,只是很需要一個畸零地與世界隔絕。其餘
的時間我可以很黏人,夜半把人吵醒只是用手掌拍拍你;
也可以很獨立,自己喝水吃飼料。
有的時候我很直接,有的時候不小心脫口而出說喜歡,但
完全沒有想綁住誰。有的時候說了太多又想抹掉,怕這種
瘋狂的傾訴會嚇跑有意或無心的人。有時卻太理智,只想
保護我自己,在一串邀請名單中我對各種長相姣好或人氣
很高的人完全沒有興趣,反而喜歡普通人──像下班時間
的商業大樓一票白襯衫走出來的其中一位,或是通識課上
總坐在倒數幾排但是修完一學期後還是記不住他的臉──
這一類的普通人。
有的時候朋友問我到底有沒有個範本可以參考,我想說些
重點卻馬上被自己推翻。比方誠實(誰沒說過謊)、善良
(誰天生是惡人)、可靠(要多有肩膀才算可靠)。後來
我乾脆說如果長得跟Leessang裡的Gary一樣路人我會考慮
考慮。
到底我總想著自己會開始很長一段的單身生涯,我越來越
不知道怎麼與人開始一段關係,自己有的感情經驗越多,
就像拿在手的參考文獻,互相矛盾,彼此攻擊。我記得很
小的時候說自己想要一個確實一點的男人,至今仍是如此,
但附加上去的話語卻越來越多:溫柔、有遠見、有目標、
身體健康、氣場要壓得住我、偶爾要有討人厭的油滑感。
這不是一個徵友條件,只是把自己做不太到的事,拿出來
要求別人罷了。
說了太多其實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定義自己。有的時候看完
一篇又一篇的自介文,到最後都是介紹自己想望的那些。
文字像衣服、談吐如化妝,無論如何,人都是過份地藻飾
自己。即使是說些醜惡之事,也是一種博君一笑的醜陋又
高明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