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應簡直是硬凹,題目寫「最近8年內是否有任何同性戀的接觸?」,接觸到底
指什麼嘛。皮膚接觸?性接觸?和同性戀認識?
到底這些問題又跟「愛滋病之潛伏期及可能造成發病」有啥直接關聯?從報導看起來,
也很像是問捐贈對象性傾向的釣魚題耶?
結果兩邊都在踢皮球就是了。那再去捐一次到底會不會再被拒絕嘛…怪國民健康署要幹嗎?
怪它設計題目幫你釣魚嗎?
人工生殖通報及管理辦法 http://goo.gl/hzKb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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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名生殖中心竟拒同志捐卵
http://goo.gl/vO2kT4 (蘋果)
2014年09月09日00:07
「怕同性戀會遺傳,所以拒絕我捐卵!」新竹一名打扮中性的22歲張姓女同志,從友人處
得知捐卵訊息,認為自己年輕且身體健康,想要幫助不孕症的夫妻,於上月中到新竹市知
名的送子鳥診所登記捐卵,不料填寫診所問卷時,護士突然詢問性傾向,張女表達自己是
同志後,竟遭診所當場拒絕捐卵,張女認為自己遭到歧視!
上個月中,張女上網登記捐卵後,送子鳥診所請她到診所做檢查,待醫生內診結束後,護
士拿來一份問卷請她填寫,其中一題是:「最近8年內是否有任何同性戀的接觸?」張女回
答自己有很多同志朋友,然後護士緊接著問:「那你是不是同志?」張女覺得很錯愕,但
仍老實回答自己是同志,不料護士馬上中斷問卷跑去找醫生討論,出來後告知張女,因為
受贈者怕性傾向會遺傳,所以拒絕她的卵子捐贈。
送子鳥生殖中心表示,經了解後確實是我們第一線人員言語上有不禮貌造成張小姐不舒服
,這我們很抱歉,事後也一直嘗試跟張小姐解釋,但都無法連絡上,該份問卷是國民健康
署所制定的生殖細胞捐贈人健康檢查及評估通報表,該問題造成我們的困擾,受贈者若想
藉此了解捐贈者性傾向,國民健康署不該將問題與壓力丟給醫療院所。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表示,國內單身女性與同志族群,長期以來均受法規限制,而無
法使用人工生殖,況且同性戀者都是來自異性戀家庭,所以沒有證據顯示,基因會影響子
女的性傾向,而人工生殖法第七條,僅是為確認生殖細胞健康,但該生殖中心以懷疑性向
會遺傳為由,拒絕同志捐卵,除了侵犯隱私,也是對同志強烈的歧視。
國民健康署回應,依人工生殖法規定,人工生殖機構於接受捐贈生殖細胞前,應對受術夫
妻或捐贈人做相關之檢查及評估,為使機構有所遵循,於人工生殖資料通報及管理辦法,
訂有生殖細胞捐贈人健康檢查及評估通報表,該表捐贈者自填資料中,列有「最近8年內是
否有任何同性戀的接觸」題項,係考量愛滋病之潛伏期及可能造成發病之期間,本評估項
目屬捐贈者自填項目,僅提供機構醫師於判定是否適合捐贈之參考,並未因此列為絕對禁
止捐贈,謝謝民眾的反應,我們亦會再邀集專家討論評估表的題項,有關性傾向歧視是否
違法,需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