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柯文哲支持同志?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4-09-11 14:56:42
柯文哲說,「老實講我對同性戀的態度,我覺得不是他的錯,是上帝的錯。因為同性戀是
先天的問題,台大的主治醫師我知道的就有2個啊,他是很好的醫師,可是就是沒辦法啊
!我們問過他,他就是對女人沒興趣啊。」柯文哲也使用mutation一詞說明,同性戀是基
因上的「變異」,「就像有人長得比較高或比較矮,但那不是他的錯。我對同性戀的態度
就是這樣,我不會去鼓勵,但我知道他們的問題。我不會去鼓勵同性戀這種行為,但他如
果真的是同性戀,那也沒辦法、我也沒意見。」
http://ppt.cc/bxqz
沒錯, 柯文哲竟然講過這種話,
有版友貼出另一篇文章(http://ppt.cc/M211) , 指說柯文哲後來轉而支持同性婚姻,
但就和這次歧視婦女事件一樣, 並沒有觸及問題核心, 歧視還是在。
首先講同志, 柯文哲並沒有承認他的「突變(mutation)說」是錯誤的,
目前主流看法是, 同性戀「可能」是多基因遺傳, 這些基因早就存在於親代中, 並非突變,
同志和遺傳之間的關係仍有爭論, 折衷的說法是, 先天和後天交互作用, 柯文哲的說法並不正確,
更可笑的是, 既然認為同志由基因決定, 為何又說他「不鼓勵」呢?
既然是天生的, 何來鼓勵之說? 柯的說法前後矛盾。
總而言之,同志不是「上帝的錯」也不是「突變」,
按照柯文哲的說法, 同志是因為上帝的「錯」, 而無法改變,
所以我們「只好」「勉強」的接受他, 如果柯文哲不表示這些論點是錯誤的,
就算他表示「我支持同性婚姻」那不過只是一種「憐憫」或者「不得已的辦法」。
再講婦女, 柯文哲回應, 他並非歧視婦女, 而是認為年輕漂亮不是當市長該具備的特質,
但問題的癥點並不在這裡, 癥點在於, 為什麼柯文哲一看到年輕漂亮的女性就認為她沒有其他適合當市長的才能, 而只有外表?
長得漂亮的女生就是花瓶嗎? 花瓶就能當個好櫃台嗎?
如果是一個挺拔的男生, 我們常會說「一表人才」,
但如果一個胸大貌美的女性, 就常會有人直覺「長那麼漂亮, 頭腦肯定不太聰明, 嫁個好老公就好」
歧視的點在於這個刻板印象, 而非年輕美麗這兩格特質適不適合當市長。
常常覺得柯文哲自認全台灣最聰明努力的人, 又認為社會科學的邏輯很差,
但為何自己常常「說錯話」回答問題也不能針對癥結點正確回應呢?
我並不支持連勝文, 但我認同婦女文教基金會的說法,
選民不應該在兩顆爛蘋果之中選一顆爛蘋果,
我們應該表達不滿, 譴責失言的候選人, 讓候選人自我修正,
如同台獨機關槍李伯璋的說法, 「愛之深、責之切」
錯的事情本來就是錯的, 不會因為立場(或顏色)對了就變正確,
批判候選人是希望候選人修正想法變得更好。
作者: LKONG (夏天)   2014-09-11 15:02:00
挺同志,騙選票啦!
作者: HenryPercy   2014-09-11 15:14:00
他還講過:多元成家?那貓狗可以和人多元成家嗎?他那個世代的台大醫生大部分都是這樣,自大與傲慢,總認為讀台大當醫生就很了不起,最聰明讀自然科學的人至上,看不起讀社會科學的人啊
作者: wegoeni   2014-09-11 15:17:00
毒蘋果和爛蘋果呢?
作者: cupple (內心小劇場)   2014-09-11 15:25:00
選舉不是選聖人 應是選個比較好的之後積極監督 人無全人..
作者: stockhouse (Dunky)   2014-09-11 15:40:00
另外一個候選人則是完全不表態
作者: ipiscrh (莫忘初衷)   2014-09-11 15:42:00
如果柯P一直不改變說法,那是不是就要含血含淚投連公子?
作者: yosikatu (恰碰碰)   2014-09-11 15:43:00
想法要慢慢改變,你要他馬上承認自己以前想的都是錯的不是天方夜譚嗎?但起碼他針對這個議題是有在思考的願意逐漸承認自己以前的看法是有錯的
作者: wegoeni   2014-09-11 15:44:00
捍衛價值投馮讓連上,但這也是個人選擇罷了
作者: Istari (Ainu)   2014-09-11 15:45:00
選民就是該選顆爛蘋果 不是一直選同顆爛蘋果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4-09-11 15:49:00
柯文哲太狂妄了 他跟上帝搶不贏的人多的是 也妄想評論上帝柯跟上帝搶人是他的工作然而他是不是真心希望為人帶來福祉同志追尋幸福沒有妨礙到其他人的福祉的情況有何必要妨礙柯文哲沒事批評幹嘛?對誰有好處?乾他屁事
作者: yosikatu (恰碰碰)   2014-09-11 16:03:00
所以就要像某頭豬一樣對這議題完全裝死就對了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4-09-11 16:04:00
他這樣無端給人找麻煩的表現 讓人懷疑他當市長只是為了爭權奪利妄自尊大 不是為了給人帶來福祉我認為他這麼明顯的自私 是相當不尊重人的 一個文明社會的文明人 怎麼可以缺乏尊重他人這種基本的美德合理化他這些行為簡直是讓無數過去曾經或還出現在人類舞台
作者: capricorner (魔羯角落)   2014-09-11 16:09:00
恐同基督徒太狂妄了 改不了的人多得是 妄想治療同志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4-09-11 16:09:00
上努力創造出來的文明社會退步 枉費他們的努力這種事情的嚴重性跟金字塔等進步的古文明的消失有本質上的類似
作者: Ebergies (火神)   2014-09-11 16:19:00
我贊同批判, 也贊同肯修正自己的候選人
作者: ipiscrh (莫忘初衷)   2014-09-11 16:22:00
某人是不是想太多了?爭權奪利妄自尊大?這頂帽子好大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4-09-11 16:24:00
骨子裏不是為了全民的福祉不然選市長幹嘛?
作者: danny78317 (danny)   2014-09-11 16:33:00
雖然不認同柯這翻言論,但不知道到底是如何因為這言論然後推到爭權奪利妄自尊大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4-09-11 16:37:00
不然當市長薪水會比較多嗎?以他自己也自稱智商高 我不認為他的言行思考是非邏輯能處理的 他並非能力不及卻無端阻礙別人的福祉 這不就是他的黑暗面嗎 不是那麼光明正面的人選市長 除了貪權奪利妄自尊大之外 我還真想不到他還有什麼目的。
作者: yosikatu (恰碰碰)   2014-09-11 16:42:00
那神豬才更像是要爭權奪利吧,市長薪水夠他老婆開趴嗎
作者: danny78317 (danny)   2014-09-11 16:43:00
從文章只看的出來他充滿偏見看不出爭權奪利
作者: knk (捨得)   2014-09-11 16:58:00
婦女那件事,柯P就是不認為他有能力,才會說不應該因為外表而投給他,我覺得無限引伸為歧視婦女真的令人...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4-09-11 17:02:00
柯沒有指出陳以真哪一點沒能力,他有在關注她嗎?跟陳以真不熟,只因為她年輕漂亮女生就說她沒能力就是一種歧視。這社會很容易給女生胸大無腦的評價男生卻很少因為好看就被說沒能力是花瓶柯文哲真心不是歧視她,應該具體指出陳哪裡不好而不是直接拿外表做文章
作者: steven21w (Kevin)   2014-09-11 17:08:00
為何同志要是誰的錯才行?不認同就別假同情。
作者: capricorner (魔羯角落)   2014-09-11 17:19:00
...........檢討一下另一位連姓候選人好不好
作者: chocolin123 (chocolynn123)   2014-09-11 17:24:00
他好像滿驕傲的感覺ㄟ
作者: hunter80323 (Mr.Lai)   2014-09-11 17:30:00
反正連勝文肯定不行。
作者: knk (捨得)   2014-09-11 17:51:00
他明明就有說他覺得當市長要有一定的社會歷練跟應變抗壓能力為什麼會變成只是因為她年輕漂亮就否定他的能力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09-11 18:16:00
請看柯原文
作者: su3s83jo4 (喜歡少人唱歌)   2014-09-11 18:17:00
反正連肯定不行+1
作者: bf (逼愛撫)   2014-09-11 18:25:00
那是媒體斷章取意 盡信電視不如無電視
作者: narkey (鑰匙掉了)   2014-09-11 18:48:00
怎麼一堆人連柯內文都不看 一直再放炮不是知道是在做啥
作者: yosikatu (恰碰碰)   2014-09-11 18:52:00
柯文哲說陳以真與其說是性別歧視不如說是工作歧視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09-11 19:13:00
但當市長的確要比較有腦
作者: change1318 (咕嚕嚕)   2014-09-11 19:29:00
反正擇一不會選連就是……
作者: terryFr (terry)   2014-09-11 19:34:00
那你去問一下反反服貿學生代表 王偉忠 他支持嗎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4-09-11 19:41:00
為什麼年輕漂亮就等同於沒有社會歷練與抗壓性?為什麼要說成這樣?
作者: yuuga (尤加)   2014-09-11 19:56:00
難道你們要投連勝文?同志不是都綠到不行嗎?
作者: chchmou (mou)   2014-09-11 21:48:00
如果2個都對同志不友善 那就選能力強而不是想圖利的吧!
作者: jkn59 (白胡)   2014-09-11 22:30:00
投馮光遠拉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09-11 23:00:00
我覺得這是現實和理想的選擇,看個人要怎麼選吧XD柯文哲是沒多完美,那問題就是想不想連勝文當選 [現實]只投最符合理念的馮光遠 [理想]但考慮柯文哲的另個因素是,雖不完美但期待他會改變從某方面來說,也有點理想成份在. 我是覺得反正離投票還有一段時間,可以再觀察看看吧
作者: wintour   2014-09-11 23:29:00
一、歧視本身就是價值觀不同而導致有爭論。每個人生長年代與環境都不同,價值觀也有所差異,因此每個人所說的言論自然無法令所有人滿意,歧視只不過是另一個歧視,怎麼說,為什麼不能歧視同志?你也可以歧視異性戀者啊!天底下有什麼不能歧視的?這個社會本來就是會有歧視,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學會包容』,雖然柯P講話直白,但他並沒排斥同性戀,至少他學會包容。二、柯P在說這些話的時候有誰在場?有誰能證明自己在場?能清楚明白柯P所欲表達的意思,可能他開玩笑開的過當,但開玩笑過當不代表一定是歧視,況媒體只能間接傳達當事人部分的意思,根本無法完全傳達或表達當事人的意思,尤其是臺灣媒體更不可輕易相信。三、人非無瑕,亦非聖人,柯P要選的是台北市長,不是選什麼聖人,能不能治理好台北市才是重點。法律的生命來自於經驗,而非邏輯,相同的能不能治理好台北市就看當選人自己的經驗與本事了。
作者: danny78317 (danny)   2014-09-12 00:04:00
推一下樓上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4-09-12 00:21:00
wintour...根本柯粉= =首先, 歧視不是價值觀的不同而已, 而是沒有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 並且對當事人有負面影響, 歧視不僅僅是價質觀的不同, 身為一個同志如果對歧視的意義不理解很糟你覺得柯文哲說同志是基因突變(錯誤的觀點)不能改變很可憐, 這個說法你接受? 護航無極限耶= =''如果今天是連勝文這樣說 你會說他包容同志嗎?二、如果認為媒體無法完全複製當時的情況我們就不應相信, 那我們又如何得知資訊呢?喜歡的訊息就說真實, 不喜歡的就說是媒體亂報這種鴕鳥心態, 又怎麼能讓社會進步,如此媒體有何價值?候選人的言行表現他的想法, 和當選後的施政有直接相關柯文哲出錯 就搬出聖人說, 連勝文出錯就罪該萬死...這不就是盲目的選民嗎@@??你舉的那句名言的意思是, 法律的意義在人民生活經驗感受中實現, 而非法點中的文字(法律是生活的感覺, 而非法條) 這句話的意思不知道和你的論述有何相關?
作者: andolphin (海豚)   2014-09-12 01:28:00
跟神豬比大概也只能投他
作者: wintour   2014-09-12 01:40:00
一、原PO不是我,不會知道我支持誰或者我誰也不支持,重點是我不是柯粉也不是連粉,我只是表達出這件事的想法,而且到底同志是不是基因突變我不知道,這也不柯P說的算。二、我是同志,我不覺得我被柯P歧視,因為這是我自己的價值觀,原PO不能因為我們對歧視的認知程度不同而說我很糟,那原PO說我很糟的這個行為是否也是一種歧視呢?我並非想引發口水戰,只是想表達一件事可能有不同看法端看自己的選擇而已。三、媒體所揭露的新聞內容不一定會是真的,就如同原被告說的話不一定是真的,大家只會挑對自己有利言詞做陳述,臺灣各家媒體的立場各有異同,其所報導的內容跟角度多有差異,而差異就可能影響新聞內容的真實性,社會就是如此,真真假假難以分辨,就只看自己相信什麼罷了。四、我說那句名言的意思是指要治理一個地方,靠的是經驗而非邏輯,就如同法律的解釋是相同的道理,空有邏輯而無經驗不能成事。(『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而是經驗。』出自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Holmes 在1881 年出版的The Common Law)(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it has been experience.)
作者: cupple (內心小劇場)   2014-09-12 01:50:00
同意win大 批判是需要 但也不要過度延伸 柯P很多發言我看原文 才發現大多都被新聞扭曲渲染 柯P有反省能力 已經同意爭取同性戀權益 這讓我覺得他是開明思想 可以期待的人才至於柯P真正想法改不改 只要他能做到支持法案 就算不是心甘情願又何妨? 是在選做事人才還是在選儒家楷模?
作者: danny03017 (鄒丹尼)   2014-09-12 02:09:00
再推一次win大的理性邏輯思考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4-09-12 02:10:00
wintour把歧視視為只是想法的不同而無視其帶來的壓迫完全誤解歧視的意思了。還有想法不同不代表沒有比較好的想法。就是因為覺得有更好的可能所以人類需要思考和辯論。認為價值沒有對錯往往是放棄追尋更佳結果的說詞。也是放棄思考、溝通、論辨的藉口罷了我知道那句名言,但是你誤解、誤用了這句話我覺得你只是利用“價值相對論”來拒絕論辨,很容易如果你認為買賣女性、黑白隔離、屠殺猶太人禁止同性婚姻都只是想法不同補一下樓樓上,“很容易淪為犬儒”另外風傳媒很值得信賴啊,如果你要說這媒體斷章取義,請拿出證據。否則你就是柯粉無腦挺偶像啊danny78 原來理性就是禮貌的打一些沒有重點的話
作者: cupple (內心小劇場)   2014-09-12 02:36:00
柯P和買賣女性那些 強度落差大 因為他並未"要求同性戀改正" 擔心柯P淪為犬儒? 選舉其實是要會做事的人 所以我著重在他是否包容多元思想(異己想法) 犬儒並不在我考慮範圍 我們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4-09-12 02:38:00
什麼時候判斷標準又多了“強度”?某w不是說只是
作者: cupple (內心小劇場)   2014-09-12 02:38:00
標準不太一樣... 渲染媒體是各方批評沙豬或是物化女性 我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4-09-12 02:39:00
想法不一樣而已?
作者: cupple (內心小劇場)   2014-09-12 02:39:00
沒特別記是哪一家媒體 但目前柯P言論除了太直接 我認為並不特別感到冒犯(除了對蔣經國的推崇讓我反感之外)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4-09-12 02:40:00
犬儒不是在說柯好嗎,前後文參照我是在講win
作者: cupple (內心小劇場)   2014-09-12 02:41:00
那就只好請w大說明了 我是看到想回應的部分就一起回了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4-09-12 02:41:00
你這樣誤解讓我有點擔心你不知道犬儒是什麼意思....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4-09-12 02:43:00
今天換連說這話不知道會不會有粉絲護航呵呵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09-12 02:44:00
柯文哲對同志的那段,我其實搞不太懂他真的在想什麼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4-09-12 02:44:00
果然立場、顏色對了,什麼都對了
作者: cupple (內心小劇場)   2014-09-12 02:44:00
如果連也是有話直說 提出很多想法 我當然也會欣賞 犬儒我確實誤會那個意思了 可以請你把那段解釋一下嗎?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09-12 02:45:00
他說「有人長得比較高或比較矮」用這來比喻性傾向,但又遷就現實對同性戀的看待,說那不是上帝的錯 XD我覺得因為他50多歲,儘管接觸到比較新和現代的觀念,
作者: cupple (內心小劇場)   2014-09-12 02:47:00
他兼具醫師的理性 又有世俗的框架 我認為是有機會理論說服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09-12 02:47:00
但還是改不太掉他成長時社會對同性戀污名的那個印象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4-09-12 02:47:00
認為沒有正確與錯誤,只是想法不同,而放棄論理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09-12 02:48:00
所以會出現這種前後自相矛盾的說明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4-09-12 02:48:00
就是犬儒啊。反正說“想法不一樣啦”就不用辯了
作者: cupple (內心小劇場)   2014-09-12 02:49:00
b大對不起插到你XD 我沒有放棄批判阿 柯有他的問題 我現在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4-09-12 02:49:00
事實上只是逃避思考,也就是讓人類生活更好的原動力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4-09-12 02:50:00
我犬儒是在說win不是柯理性會拿錯誤理論抨擊同志?理性會不理解多元成家就影射那是人獸交?因為是醫生所以就”理性”!?
作者: cupple (內心小劇場)   2014-09-12 02:52:00
他沒有"抨擊" 而是說"同性戀是天生的但不鼓勵 他也沒辦法"人獸交的部分是他根本不瞭解多元成家而說的妄語 這部分如我上面所述 我認為瑕不掩瑜 有教育的可能性所以我並非全然支持柯 只是認為他Z>B而已 且須持續批判blue大 我媽和柯P想法一致"不鼓勵" 結果我拿一句話說服他:誰說能生小孩就是好? 人口爆炸的現代 我還希望大家不要生我媽無語XD 沉思 我沒再講了 等他慢慢懂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4-09-12 02:55:00
他說是上帝的錯(而且還是突變)不能改變只好接受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09-12 02:55:00
XD突變也是,我看不懂柯文哲到底怎麼想那個詞的那個詞可以很負面,也可以很中性,但沒有正面的意思XDhttp://www.zdic.net/c/1/94/167256.htm 突變
作者: danny78317 (danny)   2014-09-12 02:57:00
win大回應的很好阿,他的立場是很客觀的評估。事實上我根本是對政治不關心的人,但他那篇言論去翻了他完整的講法,他說選科系時他的刪除法,耳鼻喉科五個洞,眼睛兩個洞,婦產科一個洞所以都不想選,可以說這玩有點過,但總覺得這玩笑好像真的有點被無限上綱了呢。
作者: cupple (內心小劇場)   2014-09-12 02:58:00
他認為"不對" 是因為腦袋一部份還老舊 和我媽一樣 某種程度我可以接受 所以我私自相信他也會和我媽一樣開明 被說服同意danny大 這就是win說"本意不在歧視" 有人感到不舒服他也貼文於FB道歉 起碼他是我目前看過很有潛力的候選人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09-12 03:02:00
不過他既然用Mutation,也許要看這個詞在英文有無負面意含吧
作者: cupple (內心小劇場)   2014-09-12 03:05:00
三類的我可以說 生物學上的突變很中性 沒甚麼褒貶 但柯P本意如何 也只有他知道也有一種研究指出 繁殖旺盛的家族容易生出同性戀 作為平衡(不只人類 也含動物界)但這部分研究還太少 只能說柯P應該多去了解非人類的同性戀動物也是很多的XD
作者: wintour   2014-09-12 03:23:00
一、我沒有將歧視視為想法,而是認知程度不同,且如何定義歧視?說明那行為是歧視?認定那行為是歧視?這本來就是個動輒得咎的議題,因為不確定的概念本來就難以定。二、其實事情沒有好壞,只有適不適合,但適不適合不代表有沒有是否為最佳利益。還有如果我放棄跟你對話,這時間點我就去睡覺就好,何必為了那個不認識的人(指柯P)跟你溝通。三、那句名言只是『比喻』經驗不論在治理或法律解釋或其他應用上,都是重要因素。四、你舉的販賣,隔離,屠殺都是已經影響生命身體財產等其他重要法益,其已非只有歧視能解釋的範圍,這已經侵害基本權了。五、同性結婚之禁止,我想亞洲國家應該多數都禁止,雖然我國民法親屬篇無明文禁止,但這是我們國家的習慣,習慣結婚應與異性結婚的觀念,除了修法或立特別法外,只能使國民增加同性結婚的接受度,讓國民習慣同性可以結婚的觀念,才能讓同性能為結婚登記。因此價值觀的不同決定對事務認知的不同。六、我並沒有指名特定媒體,所以不要斷章取義,而且我再次強調我不是柯粉,OK。
作者: theash (阿蓋)   2014-09-12 10:44:00
除了投柯,我想不到更好的方法抵制國民黨肆意控台不過我沒票,台北自己加油,多思考些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4-09-12 11:07:00
我就是在批判你滿口「每個人想法都不同」其實是在拒絕和別人溝通辯論...不是說你去睡覺不能馬上回...我也是念法律的, 看到你一直賣弄法律文字很煩...那句名言你是用字面翻譯。回去看看原意吧,你錯了。歧視在非常多的領域(尤其是社會學)都有明確的闡釋...歧視並非你所說的那麼不確定...自己不懂不要裝懂= =''還是學法律的連其他社會學科都要看不起?沒有明文禁止只是因為沒有習慣?你真的有念親屬法嗎?親屬篇尤其是婚姻章多是強制規定, 民法972條闡明男女反面解釋就是非男女不行啊...不然你以為修法修辛酸的?總結:每個人想法不同,難道我們就不需要找出比較好的想法, 以思考論辯的方式, 找出來, 而不是說想法不一樣所以各說各話。關於是否存在一個比較好的想法我是採肯定說拉, 這也是哲學中的倫理學的基礎。也是人類文明進步的原動力(認為有更好的值得追求)
作者: wintour   2014-09-12 12:31:00
一、我覺得我已經說清楚立場的,如果原PO不斷鬼打牆的一直認為我消極的不去溝通,那我上面打這麼多是在打心酸的嗎?且不想再對同一件事再做相同解釋。二、我說了一點點法律用語,是希望解釋上能通順,而且原PO沒有辦法管我要用什麼文字做闡述。三、沒有一個人可以完整定義某一人事物,即便你是人類也無法定義什麼是人類,教科書上專有名詞的解釋只是學者認為趨近定義的解釋,且定義是浮動的會隨著社會變遷而不同的。沒有人可以真正了解某件事,不是人人都是腦力100%的露西,即便是知名學者,仍然須吸收新知,在宇宙中我們所知的可能比一粒沙還小,人面對知識都應謙虛,避免淪為半瓶響叮噹。四、法律的背後必然有其民族之精神,法律訂定跟民族生活習性有關,法律不可能訂定一個與其民族習性完全相反的規定。五、原PO既然知道是強制規定,民法親屬編確實沒說結婚之當事人應為男女雙方當事人,而民法第972條規定的是什麼?是關於婚約之訂定(不能強制履行),而我說的是第982條的結婚登記,現行的戶政系統確實是無法讓同性別的人辦理結婚登記,即便是有書面跟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也沒辦法辦理,這是有新聞你可以去了解。六、我也讚同透過溝通辯論找到適合執行或說明某件事的方法,雖然每個人對某件事的評價有不同,但非真的完全不同,定有多數相似的評價或者折衷的說法,這樣社會才能運行,所以我才說事情無對錯或好不好,只是適不適合某人或某個族群的這個看法。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4-09-12 13:02:00
知識會流動,所以?所以就不用討論?你沒有針對我內文回應,只是一直鬼打牆說“沒有人知道真相是啥”完全是反智論述啊為何要害怕去說“對錯”沒對沒錯=沒主張=廢話982不給非一男一女登記的行政解釋也和972有關...你以為同婚只是行政問題啊?法律自學還是補習的唉你的論述=事情沒有對錯=柯文哲沒什麼錯(或錯不大)反正你覺得柯文哲好棒就好棒, 事情沒對錯,你偏要這樣認為。我覺得你是錯的只是因為想法不同,你的論述都對。反正事情沒對錯,自我感覺良好就可了
作者: wintour   2014-09-12 15:18:00
一、我沒說知識是流動不需要討論,我意思是說定義會隨時間變化而有不同的解釋,而人在知識面前要保持謙虛的態度學習,請勿曲解原意。二、對與錯是一種價值觀的選擇,它們在光譜的兩端,人之所以需要學習並非僅只學習對事物判斷對錯,更重要的是在其中取得平衡點,不是只從單一面相論斷,可能你覺得沒立場,根本不是立場,可是他確實真實存在的,或許沒立場任何沒有意義,但可能背後有自己的考量也不一定。三、972跟982本來就是不相同的訴訟標的,前者是婚約的訂定,後者是婚姻關係是否成立,如果說婚約是男女當事人訂定,即將982的雙方當事人解釋成為男女當事人,可能在邏輯論理上會有瑕疵,應該是針對立法者對982的立法理由做真意的推論。且實體法當然會影響行政上執行的規定,公務員只能依法行政。四、我沒有覺得柯P好棒棒,我只是在敘述我對柯P言論的看法,我承認他需要改進,但有誰不是。五、補充事情沒有對錯的說法,事無絕對,更無是非,只在價值觀不同,價值觀相似的是一群,相對的也是一群,如此而已,我再次強調的是沒有好不好,只有適不適合。
作者: totaketotake (Ed)   2014-09-12 23:50:00
柯拿「同性戀」與「高矮」相比,卻稱「同性戀」是突變,而「高矮」是基因遺傳問題。突變和基因遺傳誰的範疇比較大,到底是否等價,這生物學上有定義。同性戀是突變,那高矮也就是突變,我讀到這個意思。我從win大那邊同樣讀到「價值觀不同」與「歧視」等價,難道我理解有誤?價值觀不同、歧視與包是有相關,但不是這樣用,還要不是中文系的我來教你?還有,不贊成鼓勵同性戀,卻贊同鼓勵異性戀?這是什麼意思?同性戀與異性戀有被差別待遇的必要?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9-13 10:18:00
法學有個東西叫法理學,會認為是標準不同建議看一下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4-09-13 12:41:00
看看自然法學派的說法 或者google倫理學
作者: fishkingz (鯉魚)   2014-09-13 1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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