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是花蓮彩虹嘉年華活動的籌辦人之一
先前去警察局向警察申請交通管制
警察近日致電希望同志遊行不要穿著太暴露
朋友回覆說:我們沒有辦法干涉別人穿著什麼服裝
警察就說:如果你們不這麼做的話
我們就不能保證你們的人身安全
我們也不能保證會加派警力維安
有沒有各種扯?
作者:
windscore (這是個真相掛帥的年代...)
2014-09-16 21:43:00這邏輯有點像女生穿太少被性侵 結果被罵活該一樣...
作者: manonfire 2014-09-16 21:56:00
警察保障人民人身安全不是職責嗎?當天有人受傷就是警察失職呀。
作者:
bini (小迪好可愛喔 >.^)
2014-09-16 22:03:00警察是善意提醒吧
作者:
thgir (為著海)
2014-09-16 22:48:00這個時候就要搬出法律條文
作者:
cupple (內心小劇場)
2014-09-16 22:50:00所以他是指 暴露被打活該? = = 真的很問號
作者: wintour 2014-09-16 23:51:00
其實最好的方法是敷衍警察,說好好,知道了。雖然也是可以再打電話過去質疑為何警員這樣說(偷錄音寄給媒體把事鬧大),但這樣可能只會造成對立跟仇恨,與舉辦遊行的目的(希望活動順利)背道而馳,而且我認為那定是他們長官叫他這麼做的,基層員警事忙,哪有空去管誰穿什麼,那員警應該只是向長官交差。先敷衍他,反正即便舉行日穿的誇張,警察也沒辦法不執行職務。
作者: c22033015 (小老虎) 2014-09-17 00:10:00
推樓上 有時候真的是上頭的發話下來 也多體諒員警們員警真的很辛苦QQ
作者:
anguse (unbearable whack)
2014-09-17 09:14:00我覺得是該員自我認知。
作者:
bf (逼愛撫)
2014-09-17 09:28:00你就跟他說剛才的對話都有錄音 要是當天維安太差你就會把錄音拿給各大報社 他就會乖乖聽話了啦
作者:
cupple (內心小劇場)
2014-09-17 12:24:00有肌肉美阿XDDD 我是覺得穿一件內褲也不算暴露拉 嘉年華會不都是要跟平常不一樣? 說真的人越偽裝越顯得文明虛假
作者: loreck (路雷克) 2014-09-17 14:10:00
因為穿太露那警察怕執勤時會把持不住(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