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家威爭同志結婚 敗訴定讞
2014年09月25日17:44
台灣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去年3月與邱姓男伴侶到台北市萬華戶政事務所
登記結婚遭拒,理由是《民法》規定必須「1男1女」才能結婚。祁家威不
服,向內政部訴願遭駁後,提起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戶政
事務所處置無違失,判祁家威敗訴,最高行政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等於
宣告同志結婚無望。
56歲的祁家威得知判決後說:「決不放棄,會聲請釋憲。」他還抱怨,日
前聲請最高行政法院開庭辯論此案,但法院沒有回應就直接判決。祁強調
,同志婚姻是「正常人做對的事」,政府沒理由不准。
祁家威10多年前就曾與男伴侶到台北地院公證結婚遭拒,他當時打行政訴
訟、聲請釋憲均失敗,被稱為台灣同志運動先鋒。(丁牧群/台北報導)
作者:
hellobb (牡蠣書。)
2014-09-25 23:22:00宅莫我也難過.....QQ還是很感恩他們做的
作者: wintour 2014-09-25 23:29:00
感謝他們的付出+1
作者: wintour 2014-09-25 23:30:00
同志婚姻還是有希望的
其實會拜早就知道了,行政法院本來就是很保守的法官組成第二我們大陸法系中法官造法本來就罕見
作者:
eaddy (採橘子的賊)
2014-09-26 00:04:00真的,短時間要結婚就只能去美國或荷蘭
作者: Kogamechan (恩) 2014-09-26 00:28:00
辛苦了~
作者: d2017200 (阿守) 2014-09-26 00:47:00
希望釋憲成功
作者: binchun (bin) 2014-09-26 01:33:00
加油..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4-09-26 02:15:00如許秀雯律師說的,這不是結束,是開始!
作者: NEORG (新辛心) 2014-09-26 03:03:00
支持釋憲並請戶政提出法源依據
作者:
honeyombd (glot+ombd=?)
2014-09-26 09:56:00加油.
作者: KCETinTW (桌子不是拿來給你翻的!!!) 2014-09-26 10:15:00
現在法就是這樣, 要就爭取支持修法而非故意衝撞體制惡法亦法, 修改前就是要遵守
他們打的算盤不是本來就是法院判決失敗然後聲請釋憲嗎聲請釋憲才有辦法讓惡法強制無效或被修改啊
作者:
gaytsis (魁奇斯)
2014-09-26 11:40:00駐甲板黨工又來了
說真的…現行的法律真的對同志朋友們太不公平了!!同志朋友們也可以跟我們同享結婚的權利!!加油!!
作者:
bini (小迪好可愛喔 >.^)
2014-09-26 12:44:00男女結婚叫惡法?很正常的法律好嗎
作者:
theash (阿蓋)
2014-09-26 12:55:00支持
作者: rfef (rfef) 2014-09-26 14:57:00
中文跟邏輯都差勁的人果然皆是同一貨色wwwwww
作者: Silver320 (銀天) 2014-09-26 16:05:00
加油!
作者:
a5817439 (喜歡被狗追)
2014-09-26 18:56:00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