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根本從頭到尾沒說過吃飯游泳讀書跟[約炮]是[一樣]的啊
: 我不知道你的[一樣]是一樣到哪個程度
: 是不是[等於]?
: 我從來都沒說過他們互相[等於]、[一樣]啊?
: 我翻來翻去都找不到
: 如果你真的有讀那篇文章
: 你就會發現
: 我把他們並列
: 都是條件式的並列
: 比如
: 1.正當行為
: 2.安全行為
: 3.一般行為
: 吃飯、讀書、游泳、打炮
: 是否都符合這些條件?
: 正常來說當然是
: (別扯一些打炮有可能會得病的話,因為吃飯也是會得病的)
: 所以我把他們並列來談
: 但我並沒有認為他們[一樣]啊???????
我覺得你這個人就是喜歡賣弄技巧,耍嘴皮子
這是原封不動copy你的句子 :
“如果性行為跟一個人做
是不亂
跟很多人做
是亂
那為甚麼
你跟很多人一起吃飯
跟很多人一起唱歌
跟很多人一起在同一間教室讀書
跟很多人一起游泳
不會想到亂的問題”
好,所以他們到底是相同的事情,還是不同的事情?
請你正面回應我,不要打模糊仗
如果他們是不一樣的東西,邏輯上你就回答自己的問題了
因為他們是不一樣的,所以很多人不會想到亂的問題。
如果他們是同樣的事情,那就回到我講的,請你論述為什麼他們是一樣的?
為什麼不能覺得跟很多人搞是亂的事情?
不要拿什麼原始人的鳥例子,你是原始人嗎
你就自己裸體去打獵,住在山洞裏好了
你崇尚完全的自由主義,說那些文明是不必要的
但文明保障你的私權與人權
請問別人可以想闖入你家就闖入你家?馬英九想把你斬首就把你斬首嗎?
一面享受遊戲規則帶來的好處,一面又說遊戲規則都是不必要的
倒不如說你什麼權利都要,但只要是規則你都不要
我覺得你B很愛你,願意接受你到處做,那是一回事情
但別人沒有義務跟你B一樣接受你的所有行為
同樣的,別人有言論自由,未必他們說”亂搞“,就是污名化
他們只是跟你一樣,有自己的見解
政府可以建立一套規則,為著社會運行,但是法律也會隨著時代進步
你不能在公共場所做愛,你不能看見喜歡的人就對著他打手槍,你
不能在廁所偷拍別人上廁所。
同樣的,既然兩人決定要結婚,對於另一半的忠貞也是規範之一
你當然可以選擇不要結婚,但請別說婚姻的忠貞就是對性的污名化
別把可以公然吃飯/游泳,說得跟打砲一樣,所以結婚可以到處吃飯,也可以到處打砲
依照你的邏輯,臉跟陰道都是器官,所以拍臉跟拍陰道是一樣的
因此,回到你先前的論述,為什麼跟很多人吃飯/唱歌/唸書/游泳
不會有亂的問題
那換我問你,為什麼你裸露臉在街道出現,跟裸露你的小雞雞在街道出現
一個會被別人覺得是變態,一個很正常?
所以到底你是覺得吃飯跟約炮是相同還是不同?
如果你覺得不同,那你把它們平行拿出來說,不就是邏輯不清楚
如果你覺得他們相同,那下次你約你爸吃飯的時候,順便約他打個炮
他賞你巴掌的時候,你在跟他講你這番原始人的道理
下次上捷運,你就裸體上捷運,然後跟警察說,
大家的臉都可以裸露,為什麼你的小雞雞不能裸露
沒有固定性伴侶到處約炮,算不算亂搞?
我雖不會馬上下定論說到處約就一定是亂
可是某種程度,許多人會覺得這就是亂
一下吃冰,一下吃火鍋,一下吃辣的,一下吃甜的
最後拉肚子了,我們會說亂吃吼~拉肚子了
同樣的,一樣給A幹,一下去幹B,一下讓C搞
這樣可不可以叫做亂搞?
說別人亂吃,是對吃的污名化嗎?
為什麼說人亂搞,就是對性的污名化,而非陳述事實?
為什麼我說你滑頭,邏輯不清楚
我吃很多不同的東西,拉肚子了被說亂吃
我幹很多不同的人,被說亂搞
但你不去說亂的用法
偏偏要去說跟很多人吃飯,為什麼不要叫亂吃,因為你們吃的都是飯呀!!!
如果你跟很多人一起一下吃冷的,又吃辣的苦的酸的熱的,可以說你們亂吃嗎?
請問,亂吃跟亂搞的用法,你懂了沒?
不要亂使用”污名化“這個詞
跟很多人搞,被說亂搞,干性污名化什麼事情?
你覺得性很美好,我也覺得性很美好呀
只是你覺得性很美好所以要開放式關係,但我覺得性很美好所以想要給我愛的人
這有什麼錯嗎?
為什麼你的開放式關係就是很正當,別人覺得隨便一直約炮是亂約,就是對性污名化?
你再怎麼特殊的邏輯,就都是正常的
別人覺得不應該隨便約炮,別人覺得不應該在公共場合做愛
別人覺得不應該隨便給別人看小雞雞,就是污名化?
同性戀是正常的,不代表異性戀就該死好嗎?
你覺得開放式關係很好,不代表文明就沒有他的存在必要性
不代表一對一關係,對於另一半的忠貞,就代表著對性的污名化,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