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和朋友吃飯,我們討論到了這則「挪威立法女性也要服兵役」的新聞: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018/414831.htm
我和我朋友(隔壁板板友)立場相同,都認為「男性有服兵役的義務」是個性別不平等的
規定,是種性別刻板印象之下的產物。只是依據我前陣子在臉書和異男討論的經驗,他們
覺得男性當兵天經地義,沒什麼好討論的,因此這個議題沒有受到多少關注。
(不過當然我知道多數甲板板友應該不希望女性也有服兵役義務,如此一來就會少了很多
香豔刺激的軍中際遇,因此在這邊僅用性別議題來討論。)
然後我們試著還原「男性有服兵役的義務」這個傳統的由來,並用挪威新法的規定作為「
不分性別皆有義務服兵役」的討論範本,推測出幾個可能的論點:
1. 男主外,女主內
不用說,這是非常性別歧視的觀念,從根本上否定男性和女性可以達到一樣表現的可能。
2. 不同性別混宿管理不便
這是我主要想著墨的重點。
台灣學校的宿舍往往是男宿、女宿,香港、美國和加拿大(其他地區我沒有經驗)是混宿
比較好一點,但是仍然規定男女不能住在同一個房間,或共用衛浴,卻很少人質疑這樣規
定的理由。
我們想到的可能理由是換衣服的問題:不同性別在對方面前換衣服會覺得尷尬。但若深究
這樣的尷尬從何而來,我問了幾個女生朋友,得到的解釋都是「會覺得那是一個充斥情慾
的情境」。只是這也是個非常異性戀的思維,如果房間內住著一個gay跟一個les,那這樣
的理由就不成立了。又或者是兩個gay住在同一個房間,這樣在對方面前換衣服會不會覺
得是一個充斥情慾的情境呢?那跨性別的朋友呢?
就管理人員的觀點來看,他們往往會說「不同性別混宿管理不便」,如果用以上的「情慾
論」來解釋,就是不希望房間內的住戶對彼此有性吸引力,但這樣用性別分宿的方式對非
異性戀的我們來說明顯太粗糙了。
3. 女性不同於男性的生理限制
這一點我還真的無法反駁,的確,單就生理結構而言,男性的肌肉是比女性發達,而月經
也讓女性在某些時候相較於男性不方便許多。
只是有一點還是值得提的:人的個體差異很大。並不是所有男性體格都比女性更適合兵役
,單以性別劃分似乎忽略了同一性別之中的差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