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啦,我記得這個版上有些人很愛拿國外先進國家當作範例來證明自己的論點無誤
例如荷蘭啦什麼的
那關於這部分 不知道有沒有可以提出一些實證 讓我們看到一些所謂的"成效"的?
有些人彷彿覺得同志運動與愛滋 用藥這些都是弱勢底層,應該要一起努力,互相
取暖,儘管平常可能鉤心鬥角,互搶男人,可是檯面上還是要宛如泛藍大團結那樣
大家互捏握手地團結一起。
想看看板上有沒有神人,有國外社會運動的資料顯示,例如,當同志遊行跟娛樂
用藥合法化綁在一起時,有沒有真的團結力量大,而彼此促進修法?或社會實際
認同度增加?等等之類的實際的效益(我意思是大家更加認同同志性向,也更加
認同娛樂用藥合法化,進而去改變去推進之類的)
也想看看,好阿,假設就以用藥議題與同志遊行訴求為例,請問這兩個議題該
如何實際操作去結合兩個議題,以達到相互幫忙相互對於有關修法 討論 或是
社會認同度上升,請問這個肉粽怎麼綁成一串?請稍微講解一下,應該不能只
是用"同志有用藥者,同志跟用藥者在社會都處弱勢"就這樣綁在一起,如果要
樣,也只能說這是綁在一起的動機,但實際作為呢?請問怎麼綁?這好像不像
特偵組監聽電話想綁肉粽就連成一串吧。有沒有國外的案例呢?
請說來聽聽,也讓咱們學習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