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要不是為了傳宗接代...

作者: moonbeamsea (月 光 海)   2014-11-20 03:40:55
※ 引述《zzzzzken (做正確的事)》之銘言:
: 這就是我最討厭的理論
: 拐一個女生結婚生子
: 好像自己無奈又可憐兮兮
: 全世界非得體諒他不可
: 簡直中二!!!!!!!!!!!!!!
代入底下你說的"買"越南新娘,
這個似乎歧視的論點。
今天一位同志進入異婚裡,
是這個婚姻體制和傳統窠臼的壓迫,
你會說可以單身不結婚,
不要去欺騙女人的感情,
你把自己的主觀套在那些被家庭逼迫的同志身上,
你覺得這是你想要的?
所以他們就是下三濫、不堪的?
那你怎麼不從討論改變婚姻體制開始!
: 給女方優渥的生活照顧當作補償
: 就代表可以不被檢視得到祝福嗎
: 這跟古代童養媳觀念有啥不同???
童養媳,是從小領到家裡,等年紀到再結婚。
這個應該不能這樣比較吧?
: 網路明明一堆發文
: 抓到B偷吃
: 沒想到對象是女人!!!!!
: 無奈到不知道如何生氣
: 將心比心一下好不好
: 女生結了婚又生小孩是很難再找第二春耶
去看一看婚姻法,你以為離婚那麼容易嗎?
結婚、離婚都是雙方同意才生效,單方是無效的。
同志進入婚姻裡,基本上還是有很大的破綻,
只要通姦被抓到,女方訴請離婚,
你覺得女方要求贍養費、子女養育費 ... 等等,
跟一般異性已婚男有差別嗎?
: 給足生活費又怎樣
: 女人沒幫你帶孩子??
: 女人沒幫你持家???
: 女人沒幫你伺候爸媽???
女性刻板印象!
以上男方也可以做,
分擔家務不用全由女方來做,
再來結婚是二個家庭的事,
女方的父母親,男方就不用擔待嗎?
: 什麼叫做人家現在看起來很幸福
: 就好好祝福人家
: 那女人也許能遇到真正愛她的男人
: 共同生下一個相愛的結晶
: 而不是成為一個終生代理孕母
: 誰才是受害者啊!!!
同志進入異婚,
就代表他不愛這個女人?
連他們一同生下的孩子都不愛?
這孩子可是法定繼承人,
如果今天男方不要孩子,
你認為法律會放過他?
基本上婚姻裡,有很多相關細項,
其實很緊密也很恐怖,
說明了婚姻是一紙契約。
: 自己決定結婚生子是多了不起的選擇??
: 需要我來拍拍你的肩說"辛苦了 好好照顧妻小"
: 想渴望有個家就努力爭取
: 不然我們這些GAY在出櫃 走遊行 連署婚姻平權是扮家家酒嗎??
我個人不覺得主流同志定位比較高,
每位同志在這個環境裡都是平等的。
: 自己勇氣不夠
: 說穿了就是不敢忤逆父母的期望
: 想遠離同志圈有本事就出家當和尚
: 自己的悲慘自己扛
: 我絕對同情你
: 還會替你心疼
: 這樣拖一個無辜女人下水
: 還一副自己給足生活條件兩不相欠
: 這種家族至上的想法就是讓人不爽
: 再說難聽一點
: 既然是假婚姻
: 為什麼不乾脆買越南新娘
: 反正只是傳宗接代不是????
這一點我不同意,對移民的歧視!
: 還不就是結婚已經不得已
: 既然已經注定犧牲一個女人乾脆挑理想一點der
: 我要扭轉一個觀念
: 我不結婚
: 不是我有勇氣面對父母無法抱孫的失望
: 是我真捨不得犧牲一個女人的美好時光
: 而我永遠無法真正的愛她
你可以堅持你想要的,
但你不必把自己推上崇高,
而否定別人的選擇。
作者: zzzzzken (做正確的事)   2014-11-20 04:04:00
女版完全不認同這種婚姻,你還在護航什麼?女方就不願意,你到底還求尊重,本來就欠人否定。拜託你走一趟女版好不好,不要在這獨自假客觀。真想探討議題就要聽雙方的聲音,你過渡偏頗。甚至有女生覺得這是欺騙,不可原諒。他們能遇到的男生很多,不需要一個gay對他們好。若你爸跟說生下你是阿公的意思,他其實是gay,你承受的起?你不會替你媽覺得不公平?若你真有同情心,請重新看待這個議題。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1-20 04:20:00
你要不要先搞清楚談越南新娘的點 ????一句女方知不知情就結束的東西還一直發文滿嘴法律、義務,國小就教了法律是道德“底線”家有很多元,老公家裡家外都有固炮也是一種家庭結構真有臉再發文包山包海談婚姻家庭多元,去跟不接受老公有包二奶的女性講啊
作者: Tutt (完全不對)   2014-11-20 06:10:00
兩位也噓得太過了
作者: abc110857 (神奇小茂茂)   2014-11-20 06:55:00
幫補血,不是每個論點都不好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1-20 07:23:00
噓,剛好而已自己去問你姊你媽自己都認為離婚不易了老公偏好男性卻又難離婚......恩
作者: eaddy (採橘子的賊)   2014-11-20 07:26:00
兔特大出現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11-20 07:28:00
老話,嘴巴上說多元,卻忽視了坦白這部份
作者: sopa1980 (%不再想念)   2014-11-20 08:24:00
聖光術!
作者: zenx (發呆)   2014-11-20 10:25:00
我覺得講得頗有道理啊 至少比充滿性別歧視的上一篇好多了
作者: pirreluke (pirreluke)   2014-11-20 10:28:00
對於那些歧視亦感無奈。
作者: zzzzzken (做正確的事)   2014-11-20 13:08:00
誰歧視誰阿? 越南新娘是買賣婚姻,雙方都知道。欺騙女人當做生孩子工具,這觀念ok?這篇不過就是用字遣詞友善的自私文,有啥道理?那些逼迫gay被恢復跟女人結婚的基督教,意思一樣。為了宗教結婚生子,為了父母結婚生子,不需要被同情。重點是,女版沒人認同這種婚姻,你們在自滿什麼?討論串還有一篇是女兒恨爸爸,請問你們都無視嗎?明明就是這篇文在女版被打臉,還要在這繼續取暖。我看過你全部的文章,以下是你說過的話。http://i.imgur.com/sGaZXr1.jpg我只引述你兩句話。更真誠做自己,是不要那些因討來而得來的同情。在人生裡,是誰不需要陪伴,但這個人,這群人,都不應該被"伴侶"二字所侷限。以上兩段你說過的話,我替你獻給為了伴侶二字還討同情的結婚gay,希望你堅定當初的觀點。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11-20 17:04:00
如果是要改變逼迫人的婚姻體制,那誰都不會反對吧問題是被逼進入的那個人要有反抗意願,沒的話旁人也莫可奈何你都說什麼他覺得現在生活很安定,那旁人還能怎樣= =
作者: Dan0819   2014-11-21 00:14:00
上面都說了 只想表達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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