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實在話
也不用在那邊哥哥弟弟 1號0號分高低
我知道大部分不管10 年紀稍長都會習慣買單
不外乎是 體諒你年輕賺的少
但不能否認少數人吃定這些好人
跟年紀比自己長的人就擺明今天不花錢
今天原po 你已經知道這個明顯出來賣
儘管心中無限os還是買單
證明他長的也不差吧?
講難聽點 沒臉沒屌沒身材還沒錢 ,真的可以自發性投胎了
你不會在那邊一邊抱怨一邊掏錢順便掏老二
其實我一直不太理解台灣怎這麼愛檢討……被害人(?)
作者:
kasion (彩色猴子)
2014-11-25 00:46:00你可以用站內信
作者:
aiibb2 (小瑀)
2014-11-25 01:28:00為什麼原po是被害人?有人拿槍逼他嗎?
作者: JingRuFan (蝶戀花) 2014-11-25 02:04:00
同感 雙方同意才會發生的事 可以不必說得楚楚可憐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4-11-25 02:59:00不得不推你 這種事本來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又不是從錢包偷的 不想付就堅持啊
作者:
richman8 (懶,明天再說)
2014-11-25 04:19:00推
作者: ntpc (ntpc) 2014-11-25 08:27:00
的確呀,你如果沒看上弟弟的外貌,根本連碰都不會碰,更不用說幫他付錢他就是想找長期飯票,你當不起飯票或是不想當飯票,那就分道揚鑣個取所需,沒什麼對錯吧
作者:
viwocm (Neo)
2014-11-25 09:00:00不想付就堅持別付還會讓人覺得有原則,但付了又不甘願一直碎碎念順便道德批判,鄉愿。
作者: y913285 (Chris) 2014-11-25 10:05:00
口袋深一點,對自己好一點
作者:
w03dk4 (湯姆貓)
2014-11-25 10:41:00同意vi大
作者:
Byena (小男友)
2014-11-25 11:35:00哈哈哈 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