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看影片還好,看了前面有人放的影片,
讓人覺得對他「缺乏性別意識」、「人權議題陌生」,甚至是「右派」的批評
並非無的放矢
這裡先提一下
我們再熟悉不過的起手式:「我尊重你們同性戀,但我也不鼓勵」
但是同性戀哪裡需要別人什麼鼓勵?
又不是李棠華特技團雜耍給大家看之後主持人嚷嚷「請大家掌聲鼓勵鼓勵」
我們不過是性取向不一樣,已經存在社會中的一群人,
沒有比你低一等也不需要討你歡心,
你們憑什麼對我們「鼓勵」?
我們不妨想想這種對社會某些特定族群(或其爭取權益的行動)
需要「鼓勵/不鼓勵」的心態。
這種心態的潛台詞是:
1. 他們的處境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2. 這樣的選擇是一種偏差
3. 別人可能會受他們影響,也選擇這樣的身份
4. 所以我可以接受「既然已經這樣子了,他們的權益需要保障」,但最好不要有
太多人受他們影響,選擇這樣的身份,以免改變(我心目中的)社會秩序/花費
社會成本/讓我看不慣。
5. 所以我不要「鼓勵」他們
這裡背後還是歧視的心態
如同林淑芬質詢法務部官員的「我同意同性戀權益需要保障,但是....」
這個「但是」就足以讓前面那部分成為純粹用來避戰的廢言。
回到柯文哲的發言,
柯文哲會以「不promotion」、「不反對但也不鼓勵」的態度來回應這些問題,
表示他似乎還不明白同志平權運動,乃至現在推動的同性婚姻,是基本的人權問題。
也就是有一群人只是因為性取向不同,
在現今國家的法律與制度之下,
他們權益受到剝奪,他們的財產等權利受到損害。
這種侵害人權的狀況,不能以「干我啥事」的態度來面對。
我們不會接受一個官員說:
「有人爭取勞工權益很好啊,但干我啥事,我也不會去鼓勵」
「有人爭取男女同工同酬很好啊,但干我啥事,我也不會去鼓勵」
同性戀並不是閒著無聊,像陳寶蓮唱的大傻瓜想結婚,
而是作為社會制度下的一員有眾多現實的問題。
像是還在賺錢的時候怎麼存錢安住、老了之後怎麼安排晚年照顧、
死了之後財產要怎麼處理。
這些都牽涉到國家層級在制度上的不平等,而不僅是個人觀感問題。
身為男性、異性戀、非勞工,反正沒差自然可以很輕鬆的說「干我啥事」,
但這種干我啥事的態度,實際上就是默認了現在不平等的體制。
如果他是一個異性戀路人,
我們自然可以接受他說「我不反對你們爭取權益,你們怎麼要怎要就怎樣,我樂觀其成」
其實我們也希望有很多市民有這樣的想法,
而不是護家盟式的「我看不慣,你們也別想」。
但為行政首長,
對於市民的權益遭受剝奪,
還是以這種「反正你們要錢我就撥下去」的心態,
只能說他對基本人權的概念有待加強。
對於同志人權問題,
我覺得一些早年為人權議題打過仗的,
像陳菊、謝長廷,乃至蘇貞昌、陳水扁,甚至被認為較保守的游錫堃,
儘管他們未必全然瞭解各種關於同志處境的討論,
但都能從人權的角度可以有較進步的態度。
蔡英文和林佳龍也因為個人歷練等可以站在支持同志人權的一邊。
但像柯文哲,還有另一個人氣首長賴清德,
始終站在相對保守的立場。
特別是柯文哲屢屢閃避「支持」兩個字,在哪裡「不反對」、「不鼓勵」
如果我們對他們尚有期待,
更應該站在鞭策的立場,
讓他們知道我們的不滿意,(否則他們怎麼改進?)
而不是因為他是ooo就應該寬容一點,
或者以「其實已經比xxx好」麻痺自己,
這樣的寬容只是讓他們以為「其實這樣就ok了」、「其他事比較需要嗡嗡嗡」
憑什麼他們可以得到這樣的優待、同志議題可以這樣被忽略?
(至於羅瑩雪之類不抱期待的,當然更要傾全力轟下台為止)
※ 編輯: wuliaude (128.103.224.4), 12/29/2014 15: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