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2任是我高中的學弟。那時我高三他高一,簡單的介紹他就是個很棒的小孩(咦?
),而關於個性、功課blabla之類的他都不會讓人擔心,最大的特點是他完全符合暖男的
特質,就是一個陽光男孩。
「我叫宋翰」。
我很喜歡他的名字,一種文藝氣息,在書裡、在電影裡、在MV裡會出現的名字。
我當時覺得,這也許是我人生中最漂亮的愛情。我住台中,可是我的高中位處南投以致
於我必須天天通勤。而他則住在南投,所以我們更珍惜每天在學校裡遇見彼此的時間。
(後來回想這段戀情居然沒有加入學長放學陪學弟回家或是學弟在某岔路口依依不捨地與
學長相擁實在是太可惜了)
好啦,我會幫他準備早餐(請問起司玉米蛋餅的魔力在哪?居然連續吃一個月都不膩
!?),然後中餐一起跑去頂樓吃,然後趁他體育課下課空閒溜進他教室在他桌上備上
水、舒跑跟毛巾。
那時我讀外語科而他讀普通科,我教他我拿手的文科,他教我他擅長的理科。有時候
,他興高采烈地跑過來跟我說他又背了什麼單字 然後英文考得不錯,我都會噹他然後
嗆他在背一次就背不出來了(事實他考完就忘了哈哈);有時候,我滿頭困惑的跑去問他
我完全不擅長的數學(三年都被死當啦嘖嘖),然後他教阿教我聽啊聽,教到最後他也
不行了(他也不行了)就會把東西全部丟旁邊然後抱著我說在那裡認真不如把握我們的
愛情。
那時的冬天有著他的微笑,燦爛得讓太陽都發慌。他靠在我的懷裡,彼此身上的毛背心
融成一灘海軍藍,他淡褐色的頭髮被風輕輕拂過,像我找尋已久的夢田。
我想我們是幸福的。
隨著時間的過去,大考的接近,每天的通勤壓力再加上我轉類群考讓我有點自顧不暇
,氣氛開始不對勁。也許我很多情緒都被他發現,但他就只是默默地牽著我的手或抱著
我。
我們都噤聲。
還記得我們分手的那晚,我在東海大學的圖書館裡,他傳了line跟我說:
「hey...還在讀書嗎 別念到太晚哦!我想 我是不是不該在這個節骨眼煩你呢...?我只是
想說 我能不能當一個永遠有人包容 有人會喜歡我的撒嬌 我的慣性的學弟?」
我那時覺得,我討厭的就是別人對我的理所當然。漸漸地,他終於開口,我才明白我不是
個好的1號。我沒有圈內的1號們有的大樹性格、燈塔性格,好多時候家裡大人們給我的無
奈、書讀不完的緊張姿態,讓我好想要像一個0號把這些跟一個願意聽的人說,而不是只
有我在單方面的照顧別人,還要硬撐一種堅強不讓他覺得我軟弱。
我想要的是愛情,而不是有性格有身分有做愛姿勢體位分別的關係。
後來,我和學弟道歉了。但我知道我們是沒辦法再回去了,也許是我真的太差勁(我
一直都在檢討,真的覺得自己太差勁)。學弟接受了我的道歉,而且他對於我的互動從
來沒有改變。他說,早在我們談感情的時候,他就覺得我們不只是情人。
「我們是家人,你是我的哥哥,我是你的弟弟」
高三徬徨無助的那些日子,泰半是他陪我走過的,直到我終於到了我的志願,路上始
終有他陪伴,讓我感激不己。
後來找了機會回去見了他,然後和他吃飯,才半年了呢,他變很多,變高、變壯,唯
一不變的,是他永遠長不大的心。(拜託不要再跟我講關於Nicki Minaj的事了,就是那
位胸大屁股大的小姐,他的歌真的很煩欸XDDD)
離開前,我驚訝的發現他從普通高中轉到了應英學程。我驚恐地問他,你幹嘛想不開?他
拿出期末學期成績單,搭配著他鮮明的笑容說:「我沒有想不開啊?反而過得更好!而
且這是你教我的,對最害怕的事,要正面直擊(歡樂貌)」
這個死小孩,英文以前是他的死穴,現在居然連專業科目(新聞英文、英語口語概述
...blabla)都能處理的漂漂亮亮的,令人欣慰。
真不愧是我教的好阿嗚嗚嗚嗚(顯示為神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