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stInRain (赴雨)》之銘言:
: 我男友目前大三下
: 今年準備升上大四 沒辦法再住宿舍了 所以正在努力找房子
: 他目前找到一間一層樓的小公寓 格局是一間大臥房一客廳一廚房
: 他一直想要可以自己下廚煮東西 跟朋友一起在客廳吃飯什麼的生活空間
: 所以他詢問大學異男好友要不要一起租這間小公寓
: 前提是因為臥房只有一間 所以兩個人起居都是在同一間
: 床則是分開的兩張單人床 位置可自行調整
: 異男同學想想這樣沒有自己的空間 考慮後回絕了
: 我男友於是詢問了最近認識的朋友A要不要一起租這公寓
: 這個朋友A先前已多次在LINE上面說想跟我男友做愛
: 「像情侶般地做愛 但不用維持像情侶的關係 沒有負擔的性關係」
: 但我男友沒有答應 或裝傻沒看見 繼續跟A聊其他的
: 我知道這件事後 非常生氣 也罵了男友說你這樣根本是找炮友同居
: 你現在能拒絕,以後半夜他跳上你床直接硬來,你拒絕得了?
: 我男友聽了很不爽,飯吃到一半,直接起身走人…
: 然後我們就這樣吵了好幾天
: 我只是想問,他這樣做真的是對的嗎?我的顧慮錯了嗎?
: 板上的情侶能接受另一半這種事嗎?
: ...
謹以此文致歉。
我就是那個學生,想跟可能炮友同居的賤人,
我沒有什麼要辯解的,但是我不認為應該受到公斷。
再者,很多事情不是眼見為憑,
對於這樣的風氣,我深感抱歉。
作者:
s29088039 (s29088039)
2015-03-29 00:15:00當事人…
作者:
Lankaikai (Lankaikai)
2015-03-29 00:16:00互相體諒,別互相說氣話,如果珍惜彼此就好好談,你男友有他擔心的地方也希望你可以站在他的立場思考
作者: colaptt (evan) 2015-03-29 00:18:00
有時候要明哲保身,加油!
作者:
Lankaikai (Lankaikai)
2015-03-29 00:18:00相信你跟那位準友的清白,但是跟別人同居無論什麼都會讓另一半擔心何況對方也是圈內的,你男友也是擔心你的。
作者:
farfadet (Fleur de lis)
2015-03-29 00:22:00你們要好好談談
作者: BlueSky700 (BS) 2015-03-29 00:23:00
你男友應該只是想問問大家他是不是誤會你了,先別認為他是在找群眾公斷你,他看起來應該是沒自信因為你的態度是那麼的堅決認為自己是對的...我不覺得想跟對你有意思的人同居就是怎樣,但你的伴侶看起來是無法接受。
作者:
TwoTwo (中和小太陽)
2015-03-29 00:30:00換個角度想,如果今天是你男友要這麼做,你會同意嗎?
作者: Wake1069 2015-03-29 00:41:00
知道避嫌跟尊重怎麼寫嗎
作者:
ilrain 2015-03-29 00:44:00惱羞again
噓爆你 好好珍惜你男友吧 不然就放生他 像你這種不懂尊重的人 還是讓他去找更好的
作者:
unowei (unoooooo)
2015-03-29 00:58:00其實你不需要道歉,就繼續過你覺得怎麼樣才是對的的生活吧祝你好運按錯上面是要給噓
像這邊你還不是主觀認為自己被公判?什麼時後想到尊重再說吧。補按錯成箭頭。
作者:
ziba0856 (hachi247)
2015-03-29 01:15:00你也不愛他了吧 不然幹麻在他那篇推文說"分手比較好"?
作者:
MrElio (GoodnessGracious)
2015-03-29 01:19:00分手快樂
作者:
ak122587 (ashow___)
2015-03-29 01:21:00感覺也沒復合的意思 分手快樂去同居吧 放了你前任
作者: juliankokola 2015-03-29 01:22:00
這種跟別人半同居狀態讓你另一半情何以堪
作者: juliankokola 2015-03-29 01:24:00
不愛了就不愛了,癢了就癢了,如此推拖的確需要道歉
作者:
dennisj (Mr.j)
2015-03-29 01:27:00傻眼,自己都跳出來承認了,那不是自找公斷?
作者: littleTR (Lucas嚕卡) 2015-03-29 01:32:00
我笑了 你另一半因擔心像版上諮詢
作者: afd98756 (Ivan) 2015-03-29 01:33:00
傻眼,想偷吃就直說,理直氣壯的點是什麼
作者: littleTR (Lucas嚕卡) 2015-03-29 01:33:00
可是你滿腦子都是公評和隱私又發這篇想表示什麼 是只看表象的人太愚蠢嗎那你能夠完整說明嗎?不需要對公評感到羞愧與抱歉,對的起信念就好!
作者: tannpopo (小汪) 2015-03-29 01:34:00
他男友是大三下,你是大二生,所以……你是A?
作者: afd98756 (Ivan) 2015-03-29 01:36:00
樓上突破盲點!!!!!!
作者: qlwkejrhtg (yu) 2015-03-29 01:38:00
只是覺得,房子那麼多非得租那間嗎?可以分租的人那麼多非得找那個人不可嗎?
作者: keruru 2015-03-29 01:41:00
只有我覺得是反串嗎...
作者:
farfadet (Fleur de lis)
2015-03-29 01:44:00原po是男友還是A!!??
作者:
POPunk (POPunk)
2015-03-29 01:47:00私事就自己私下去談 回文根本討噓 還是間接自介?
作者:
zx012333 (Xiao_Yi)
2015-03-29 01:50:00A吧 男友大三 還在別人那留個分手比較好到底是什麼心態
作者:
farfadet (Fleur de lis)
2015-03-29 02:01:00我都看不懂在演哪齣了……
作者: a29831603 (傑克蓋瑞) 2015-03-29 02:27:00
不管你是A還是男友 真的要學會避嫌阿!!就算你問心無愧 你也要考慮到原原po的感受
作者:
edisonw (Edison)
2015-03-29 02:49:00但你想要做的就是錯的!你把自己形容的沒錯
作者:
PP2882 (J哥)
2015-03-29 04:21:00不管你是誰,出來混 總是要還的
作者:
ianhome (IW)
2015-03-29 04:57:00拍拍,分手情侶被論斷就是陰謀
作者:
satc7 (威廉斯)
2015-03-29 05:47:00感情事是會有報應的,不要太倚仗別人愛你就在那邊把自己當王子,放低姿態好好道歉很難嗎?就是有你這種自我中心又不懂世事的王子,才會讓感情傷害惡性循環
作者:
ipiscrh (莫忘初衷)
2015-03-29 05:48:00你是大二,又說發生在分手後?到底是怎樣?
作者: ntpc (ntpc) 2015-03-29 08:27:00
你是真的還是反串?現在看不懂了
作者:
farfadet (Fleur de lis)
2015-03-29 08:54:00那你們談過了嗎
越來越覺得你中二,不懂得尊重和避嫌的人是你自己耶!這才搞得原原po出來吐苦水~ 知道是各位的言論自由 又說沒想解釋什麼 又說沒辦法不吭聲 那到底是要怎樣?真的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嗎?
作者:
CaoNiMa ( 噠噠噠噠噠)
2015-03-29 09:06:00換個立場想很難?
作者: puchinwella (Weller) 2015-03-29 09:08:00
我比較好奇你是分手前做這件事情還是分手後…
作者:
a6464654 (kalen)
2015-03-29 09:18:00不用跳出來,你們的關係無關旁人。
矯情,還好有分手,為你逼感到開心,還是快樂去止癢吧
作者:
niwa88 (二羽)
2015-03-29 11:52:00謝謝指教
作者: kneller (kneller) 2015-03-29 12:00:00
希望你有報應^_^
你不必接受公審,別人也沒有權力,光是只聽一方的說法就能開罵的人,也太可笑。
幹嘛跟想對你有非分之想的人住 為什麼不找個和自己撞號的或異男呢
作者:
ziba0856 (hachi247)
2015-03-29 14:30:00兩個1撞號 應該會有人被硬騎 兩個0就安全合租了
作者:
farfadet (Fleur de lis)
2015-03-29 14:36:00重點不是幾號吧!難到兩個零號不能69…看了樓主說法,越來越搞不清楚怎麼回事囧,如果是按照原po的說法,當然是會有顧慮,但你又說已經分手等等,感覺還有沒說的事情,不過非當事人本來就很難了解你們之間的事,希望你們能好好談談,你們都加油!
作者: niiioo (yoyonii) 2015-03-29 17:17:00
無理取鬧
兩倜人的感情不需對大眾道歉。終究只是你沒那麼愛對方罷了。
作者: am11522 (你媽叫你去吃飯) 2015-03-29 20:02:00
明明就下面癢 想分就快分
作者:
afishlun ( fish)
2015-03-29 21:11:00分手還睡ㄧ起?再找另一個睡?是三人行?還是輪流睡?
作者: ellioteyed 2015-03-29 22:04:00
雙方對有沒有分手的認知差異也太大了
作者: JOEC 2015-03-30 01:20:00
還有什麼好說的
作者: fime123 (catfifi) 2015-03-30 02:30:00
分得好
作者: qy0460 2015-03-30 10:09:00
得到萬眾矚目一回合
作者: fabian9349 (Fabian) 2015-03-30 12:21:00
真的很瞎,想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