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今日開庭審理
(1) 林于立與方敏案 4/8 上午 11:25 第一法庭
(2) 陳凌與呂欣潔案 4/8 下午 15:55 第三法庭
[上午]
今天早上出門有點睡過頭,沒有趕上預定要搭的高鐵班次,加上捷運轉乘不熟
,然後我又在司法院所屬的法官學院新大樓迷路才找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正門
口,上午的庭我稍稍的遲到了。前往第一法庭的路上問了三個替代役才找到可
以旁聽的地點,進去旁聽後坐下開始抄筆記,身邊的人不多,三十位旁聽席並
沒有坐滿,負責審理的是洪遠亮法官,原告委任律師出庭,前排坐了一些伴侶
盟的志工,而隔壁排坐的是祁家威大哥,由於聽到關鍵字法釋義學後我很快的
進入狀況,但只見洪遠亮法官一直挖坑要給許秀雯律師跳,講著講著竟然說:
「有沒有哪一本教科書上提到民法學者支持婚姻一男一女,有還是沒有?」
連續問了幾次"有"還是"沒有",我簡直快站起來爆炸了,前面好端端的問法釋
義學我還想說很有脈絡,問這教科書又不能當信條使用簡直就是無理取鬧的挖
坑,上午就在這荒謬至極的論證中結束了,沒有結論。
註:由於本人小孬孬非常害怕被法官叫警察趕出法庭,所以全程很乖的坐著。
[中午]
沒有保護好我的帳單,一不小心就被祁家威大哥埋單請客,只好跪謝了。(跪)
[下午]
下午屬於不同案件不同法官,下午這場旁聽人數超多幾乎爆棚。三十個旁聽席
坐滿滿,後面靠牆邊站了十二人,來了四名警察,裡外兩個替代役,門口外面
還來站了約六人。負責審理的是畢乃俊法官,聽祁家威大哥說是跟當初承審陳
敬學的同股,而早上洪遠亮法官屬洪股,基於審判獨立很可能會有不同結果。
開庭後我坐在最後一排最靠近門口的位置做筆記,算是比較幸運有座位的,陳
敬學用站的在最後排旁聽,同樣用站的人交錯著下午一起新加入的熱線志工與
伴盟志工,由於當事人陳凌、呂欣潔有到場,許秀雯律師在請求法官聽取當事
人陳述獲得同意後,陳凌娓娓道來為何想與欣潔結婚組成一個家庭,而我停止
筆記開始哭,旁邊站著的警察發現我淚水流得有點誇張直接轉過來用沒有音量
的口型說「你還好嗎?」我微微的揮手示意表達沒事貌,迅速的從包包抽起了
一包衛生紙開始擦臉。承審法官畢乃俊在聽完陳述後向律師團提問:「有沒有
想過聲請釋憲?」許秀雯回答:「有,若法官裁定停止訴訟就會提出申請。」
法官說,在這要澄清當初並不是高院要放棄上次釋憲機會,是前案(指陳敬學)
因承受社會巨大壓力而放棄,若陳凌和呂欣潔兩位當事人明白要準備面對「超
乎想像的輿論壓力」那就直接聲請大法官釋憲。因為當事人陳凌、呂欣潔直接
回答表示會奮戰到底不會放棄,法官再問律師團能否提供聲請釋憲理由,許秀
雯律師當庭表示「可以」。於是法官直接宣布經裁定本件停審,會向司法院大
法官聲請釋憲。本件侯辦。所有人都起立,現場響起了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