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m蕃薯藤新聞/張童恩-2015年04月30日 上午10:01
http://n.yam.com/yam/gay/20150430/20150430005276.html
五月申報綜合所得稅的季節又到了,今年財政部做出重大變革,讓夫妻名下的各類所得均
能分開計稅。但對同志族群來說,這項好康看得到,吃不到,因為同志伴侶還不能依《民
法》取得配偶身份,所以無法享有賦稅優惠。民間團體疾呼,政府應儘速通過同性婚姻,
早點歸還同志該有的權益。
去年12月,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在立院婚姻平權草案審查時強調,光(夫妻)用語改變就有
109種法律要修,相關法條300多條,這顯示同志受剝奪的權益甚多,賦稅優惠正是其中一
項。
法務部102年委託研究案「臺灣同性婚姻法制化之調查研究」成果報告書指出,稅法領域
裡的《所得稅法》15、17條,與配偶權益有關。在現行法律下,異性戀夫妻可以選擇多元
的稅額計算方式,以利節稅。同志伴侶同為納稅人,卻只能被當作兩個單獨個體來課徵綜
合所得稅,變相受到國家的不平等待遇。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指出,同性伴侶或同居者目前僅能透過家長扶養家屬
的方式來爭取申報免稅額,然而實際上仍難認定同性伴侶間之身份關係,且國稅局第一線
人員也愛莫能助,讓同志朋友深感政府不便民。她強調,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同性婚姻通過
;在此之前,國稅局應該加強宣導,盡力協助同志納稅人辦理。
有同志伴侶認為,同志也是納稅人,該享有的權益卻都沒有,「政府根本把同志納稅人當
狗屁」。國稅局服務人員回應,一切須依規定辦理,「人們若有稅法上的問題,我們都很
樂意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