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亡姊存款遭伴侶盜領?高欣欣求償敗訴定讞

作者: aquarian ( ながお ひろし)   2015-05-07 09: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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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quarian ( ながお ひろし)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亡姊存款遭伴侶盜領?高欣欣求償敗訴定讞
時間: Wed May 6 21:33:21 2015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亡姊存款遭伴侶盜領? 高欣欣求償敗訴定讞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年05月06日13:42
藝人高欣欣的姊姊高儒貞5年前因腦瘤病逝,高欣欣姊妹認為高儒貞過世後,存款被
女密友張是珍盜領200萬元,提告追討,張女被迫當庭出櫃,承認與高儒貞是相愛同
居10多年的同性伴侶,存200萬元到高儒貞戶頭想幫忙解厄但被高女要求領回,並非
盜領高女存款。最高法院採信張女說詞,今判她免賠定讞。
判決指出,高儒貞生前經營理化補習班,負責教學,張女擔任補習班主任,負責行政
工作,高女2010年2月7日因腦瘤過世,病發前一年將名下房子賣給張女,張女又在高
女過世前6天領出高女存款200萬元,高女的妹妹、曾演出電視本土劇《娘家》的高欣
欣與姊妹們,認為房子被賤賣還被張女盜領存款,告張女涉犯偽造文書罪嫌,並附帶
民事求償200萬元。
張女一度被判刑6月並賠償200萬元,被迫當庭出櫃說出與高儒貞的同志戀情,高儒貞
生前寫給她的情書表示:「我是如此依賴你,就像地球上不能沒有空氣一樣,你是我
的全部。」張女強調,高儒貞生前全權委託她處理財務,包括2人共同購買的北市信
義路2段一間房屋,高儒貞過世前將房子以買賣名義過戶給她,但高儒貞曾被命理師
說命中帶「敗家符」,她多匯200萬元到高女戶頭想幫忙改運,高女病逝前要她趕快
領走。
刑事部分,張女已被改判無罪,民事部分,高院更一審查出高儒貞發現罹患腦瘤後,
曾在日記寫下「想留給大乖(張女)的錢,這幾年該趕快給,否則等我一死,恐怕她
連渣都沒有」等語,認定高女賣屋給張女屬於預先處分財產性質,且高欣欣等人也證
稱高儒貞生前確實曾為敗家符求改運,張女並非瞎掰,加上高儒貞的理財專員也證稱
張女獲高儒貞授權使用帳戶資金,改判張女免賠,最高院今維持更一審判決定讞,張
女另被高女姊妹提告索討賣屋款,前年也獲判免付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506/605271
5.備註:
法官英明!!
但還是希望同志婚姻能夠早日合法化
以免像這種
明明是自己跟另一半一起努力存下來的錢
卻還要打官司才能保住
實在荒唐
作者: jurists (kk)   2014-05-06 21:34:00
...
作者: xisland (窄宅)   2014-05-06 21:35:00
我是如此依賴甲,就像地球上不能沒有愛滋一樣
作者: jurists (kk)   2014-05-06 21:35:00
人死之前去領別人戶頭前 打官司免不了即使是夫妻 也依樣
作者: yangnana (娜娜)   2014-05-06 21:38:00
如果法律給他們合法的婚姻,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
作者: byenewth (lag大神)   2014-05-06 21:40:00
你確定夫妻也一樣?
作者: zxcvbbb ( )   2014-05-06 21:43:00
恐龍法官
作者: pilifonbao (臺灣獨立)   2014-05-06 21:53:00
死前請律師見證一下要他去領錢應該也行吧
作者: folkblues (人有悲歡離合有用嗎~科)   2014-05-06 22:24:00
沒有婚姻保障,死前還要費盡心思保障伴侶權益真的很悲哀
作者: w3160828 (kk)   2014-05-06 23:19:00
推法官 雖然目前民法沒辦法保障 法官還是有良心
作者: silverwolf13 (毛茸茸大王?)   2015-05-07 09:45:00
法官英明
作者: FERRE (熬夜總有藉口)   2015-05-07 10:11:00
她妹妹好可惡喔
作者: kneller (kneller)   2015-05-07 11:17:00
網路世界就是有上面這種人
作者: zxcvbbb ( )   2015-05-07 11:18:00
改運要花200多萬? 這你敢信?
作者: kneller (kneller)   2015-05-07 11:21:00
那邊甲那邊愛滋的,可惡噁心的言論
作者: shiruru (雲龍梅折雪)   2015-05-07 11:30:00
舔女童的超噁心
作者: ak122587 (ashow___)   2015-05-07 12:54:00
噓2樓
作者: freetofree (無)   2015-05-07 13:50:00
2樓....你知道女同是愛滋最少的嗎?沒知道也要有常識
作者: OTPsernando (拒蠢左反右翼,我挺同婚)   2015-05-07 15:32:00
建議原PO刪除八卦版推噓文~(可參照甲板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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