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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第一步 高市同志伴侶可「陽光註記」
高雄市政府對同志伴侶釋出善意,未來想要「結婚」的同志伴侶,
可以到高雄戶政事務所進行「所內登記」。民政局長曾姿雯今(12)日表示,
「所內登記」是「陽光註記」,中央規定的婚姻關係必須是一男一女,
要登記結婚有困難,不過高雄市是友善城市,將替同志伴侶做註記,
預計年底前可以實施。
根據《聯合報》報導,市議員簡煥宗和高閔琳昨天也為同志發聲,
盼市政府能讓同志伴侶在戶政事務所內辦理結婚登記,還在議事廳裡
播放藝人蔡依林挺同志所拍攝的MV。簡煥宗表示,高雄是人權城市,
希望可以讓有意在高雄結婚的同志,能在戶口名簿的個人記事欄註記伴侶關係,
讓同志和多元性別的市民可以享有和異性戀相同的責任與義務。
曾姿雯說,全球已經有25個國家法令同意同性伴侶,
並有18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關係,高雄是尊重人權的城市,在法令尚未修改前,
市府已經研議透過戶役系統的註記功能,將同性伴侶註記為伴侶,以尊重同志權益。
然而身為同志的「阿民」說,高雄市府釋出的善意可以感受的到,
但這也只是註記而已,同志無法和同性戀者享有一樣的法律保障,
例如夫妻財產共有、繼承權等,甚至發生重大疾病時,
同志伴侶還是只能以朋友身分簽名。
他表示,高雄市政府的善意對於同志平權還是不夠,會繼續爭取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作者: chris78314 2015-05-12 19:20:00
大推花媽~~~~
作者: ssck215kk (天空兄) 2015-05-12 19:55:00
覺得當高雄人真好
作者: InzLin (林影子) 2015-05-12 21:24:00
生在高雄,期待真的可以成功
作者: KCETinTW (桌子不是拿來給你翻的!!!) 2015-05-12 22:06:00
噗哧... 明顯就是故意違規, 跟中央對幹! 不意外!!!
作者: cc08090519 (onefly) 2015-05-12 22:30:00
菊菊加油啊!
作者:
sislsy (卻也在無法更改)
2015-05-12 22:41:00順便客製化選舉行銷以及疾病高風險族群監控
作者: vick8065 (阿保保) 2015-05-13 01:06:00
最後一段應該是無法和「異」性戀者吧
作者:
gman1975 (DaMao)
2015-05-13 01:06:00準備遷戶籍
作者: tokiss1012 (Libra ) 2015-05-13 10:44:00
覺得其實不管是不是故意跟中央對抗,其實花媽真的很努力想要高雄市民是最幸福的,謝謝花媽
作者: KCETinTW (桌子不是拿來給你翻的!!!) 2015-05-13 11:52:00
還有人為違法違規護航"好棒棒", 只好補噓
作者: KCETinTW (桌子不是拿來給你翻的!!!) 2015-05-13 12:52:00
對於無視民法相關法律的, 提出來同樣無視...
作者: s961402a (秋風溺水鴨) 2015-05-13 13:07:00
那我補推,花媽好棒!
作者: mayhepi (樂) 2015-05-14 18:08:00
法條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應該為人民服務,不是人民被惡法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