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ptrtw (pptrtw)
2015-05-13 13:51:46台鐵男男小鮮肉 逮到了
活春宮自拍 警靠人臉辨識確認
2015年05月13日
兩名大學生和高職生去年五月相約搭台鐵「環島之星」觀光列車出遊,未料列車行經彰化
路段時,兩人一時情慾難耐,竟把車廂當摩鐵,當眾演出口交活春宮,《蘋果》上月根據
網路影片披露後,警方透過購票紀錄、人臉辨識系統比對,上周陸續將兩人約談到案,兩
人坦承在車廂內彼此愛撫、口交,並以手機自拍,但否認將影片po網,對行為也相當後悔
。
警方調查,涉案的陰其德(二十歲)目前在台中就讀大學,他透過臉書認識在桃園市就讀
高職的徐姓少年(十八歲),去年五月陰嫌約當時未成年的徐姓少年搭火車,怎料陰嫌見
乘客稀少,竟在車廂內為徐姓少年口交,少年也在興奮之餘以手機自拍性愛影片,《蘋果
》上月二十三日獨家揭露後,鐵路警察局也成立專案小組追查。
徐姓少年自拍的車廂性愛影片出現在tumblr部落格中,全長近兩分鐘,影片中徐姓少年下
半身全裸坐在車廂椅子上,陰嫌背對鏡頭撫摸少年生殖器,並幫其口交,兩人還不時擁吻
摸胸,行徑大膽若無旁人。
情慾難耐互撫摸
警方表示,專案小組透過購票紀錄以及人臉辨識系統,比對該班次「環島之星」出入車站
影像,發現案發時間為去年五月,確定陰嫌與徐姓少年的身分後展開約談,上周五兩人相
繼到案,坦承因一時情慾難耐,將台鐵車廂當摩鐵,對公然性愛行為相當後悔。
公然猥褻送偵辦
徐姓少年供稱,拍下性愛影片後,曾透過LINE將影片傳給陰嫌,但兩人閱畢後刪除。
不過,徐姓少年手機曾經毀損,警方懷疑兩人可能將影片傳給同好瀏覽,或者是徐少換手
機時資料處理不慎,導致影片外洩流傳到國外色情網站。
警訊之後,陰嫌與徐姓少年被依公然猥褻罪、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函送地
檢署偵辦。鐵警局表示,公然猥褻刑責兩人恐會面臨一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
金,散布性愛影片部分則可處三年以下徒刑,得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致力於同志權益
警方清查,陰嫌本身是捷運鐵道迷,在校內也致力推動性別平等及同性戀者權益,是校內
同志維權社團「彩虹夢境社」創社社員,「希望創造性別友善校園並協助同別平等、輔導
相關事項」,還曾在臉書寫下期許「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角度,我反恐同(恐懼同性戀)。
相愛是本性;恐同非天性」。
此外,鐵警局請刑事局偵九隊進行網路資料分析,發現散布車廂性愛影片的網站位於美國
,已透過國際刑警合作管道鎖該網站IP,並發布公文請美國警方協助查緝防堵。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513/36547552/
好過分...一堆社會新聞殺人搶劫的就只有姓..萬一那幾個底迪沒出櫃,要怎麼在朋友跟家人面前抬頭啊..如果是我 我會被逼到去自殺...
作者:
rating (天人師)
2015-05-13 14:01:00去年五月...
我在想,雖然媒體已經登出來 但還是想請原PO能不能遮掉本名 至少不要讓傷害擴大?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5-05-13 14:15:00為了方便給人花痴?
作者:
FERRE (熬夜總有藉口)
2015-05-13 15:11:00社團名 姓名都出現了
作者: yUI880 2015-05-13 15:36:00
抓不到打人的警察,只抓得到口交的同志,偉哉。
作者:
wealchen (在城市遊蕩的瑋)
2015-05-13 15:53:00本名是怎樣,歧視?
作者: do12367 (x x) 2015-05-13 16:11:00
警方有錯但兩人也有問題
樓上的,重點不是誰犯錯好嗎?重點是他們的隱私被侵犯一來法院沒判刑,二來媒體憑什麼任意公布他人姓名
作者:
zxcvbbb ( )
2015-05-13 17:23:00在火車上口交也太噁心了吧奇怪 抓打人警察跟抓在火車上公然猥褻有衝突?
作者:
knmtou (1)
2015-05-13 17:28:00zxcvbbb舔到女童了嗎? 你也沒好到哪邊吧科~
作者:
zxcvbbb ( )
2015-05-13 17:34:00這名字蠻特別的 google一下就知道了
作者:
LonyIce (小龍)
2015-05-13 17:46:00他臉書就是被樓上這種人害到被迫關掉
作者:
zxcvbbb ( )
2015-05-13 18:23:00冤枉阿 我又沒去他臉書怎麼樣
作者:
kabor 2015-05-13 18:34:00哈
作者: feresa 2015-05-13 18:37:00
真想知道,如果今天是異性戀口交,bbb會覺得噁心嗎?
作者:
knmtou (1)
2015-05-13 20:21:00我覺得他現在把FB關掉也好,避避風頭,反正過一個月大家就會忘記這件事情了zzz
作者:
Amumumu (Jex)
2015-05-13 20:22:00昨天康C才做少見姓氏,姓陰的很少...居然被登出全名= =
作者: st19951002 (Yi-Hung) 2015-05-13 21:21:00
是我太久沒發摟甲板嗎原來zxc啥的出桶了
作者:
a745809 (無聲的所在)
2015-05-13 21:31:00這太誇張了吧,還公布姓名勒,垃圾妓者
作者:
jkn59 (白胡)
2015-05-13 22:56:00記者有良心?
想問他們需要法扶協助嗎或是有人瞭解現在處理情況嗎?
作者: materialist (蜂蜜牛舌餅) 2015-05-14 00:07:00
應該要把影片轉給ncc吧
作者:
hihioga (阿毛)
2015-05-14 00:37:00活該,敢做還怕人登嗎?這種事本來就不該做
作者:
zxcvbbb ( )
2015-05-14 00:41:00鄭捷全名還不是被登出來...
我也都認識QQ,樓上別秀下限,那是殺人可以運用一下你那渺小的腦袋嗎
作者:
insanee (狂)
2015-05-14 03:18:00打人的警察過一年還抓不到 抓同志就這麼有效率 偉哉
作者:
g5ay005 (草泥馬)
2015-05-14 03:56:00可能是名字太特別吧呵呵
作者: KCETinTW (桌子不是拿來給你翻的!!!) 2015-05-14 10:15:00
犯了法還護航個屁! 這群XX的嘴臉真難看!!!
媒體霸凌無誤,如果演變成相關社會案件,媒體要負最大的責任
作者: KCETinTW (桌子不是拿來給你翻的!!!) 2015-05-14 18:41:00
他們兩位自己才要負最大責任吧! 有種違法沒種擔後果?趕快依法處理承擔後果卡實際啦! 好笑!!!
作者: sword790101 (翔宇) 2015-05-14 19:35:00
樓上懂啥?他們當然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是這樣公布姓名,有可能害死這位大學生!這是兩碼事懂嗎?
作者:
zxcvbbb ( )
2015-05-14 20:19:00公佈犯法?
作者: KCETinTW (桌子不是拿來給你翻的!!!) 2015-05-14 20:52:00
完全合法, 兩人皆已成年, 非兒少法保護對象害死? 那也是他們自己要面對的問題不在錯誤地方做錯事, 更不能傳上網路, 這麼簡單的常識還不懂?不做這事不傳上網自然不會有後續這"所謂的問題", 懂???
作者:
kazafso (HENRY)
2015-05-15 00:42:00你又知道是自願上傳的合法什麼 新聞早就不能隨意公布他人個資
作者:
kazafso (HENRY)
2015-05-15 00:45:00沒常識的是誰 台鐵淫趴是有連名帶姓公布喔新聞常有的買春都沒公布全名了
作者: feresa 2015-05-15 18:39:00
bbb先回答我的問題,不要逃避
作者: edward1782 2015-05-15 21:51:00
礙眼的人一堆 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