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給自己的27歲生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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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傍晚,與幾個金牛版認識的網友約在公館晚飯,席中有一個府甫上大學的弟弟。
身著白色短T,上頭寫了些毫無邏輯的英文,是我最討厭的衣服類型;米色短褲搭白球鞋
,臉上一副黑色粗框眼鏡,身形不胖不瘦活脫脫是個異男樣。他說他從未跟任何網友見面
,這是他的第一次。
飯後有人提議到h*ours咖啡廳坐著閒聊,於是我們便沿汀洲路往北走。
推開門找個空位坐下,他看起來有些驚恐,畢竟他從未進來過任何同志有關的場所。
不安的不斷摩擦指尖,一面向外看不太可能有朋友經過的小巷口,真是青澀極了。
青澀極了。
我想起學生時代第一次和網友見面,第一次走進同志咖啡廳時也是那樣誠惶誠恐。
但他的臉上仍寫滿對未來的憧憬,渴望愛人也渴望被愛。是個追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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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像這樣追逐太陽。過去總是把自己比喻成一棵樹,和朋友說:我需要一個太
(ㄋㄢˊ)陽(ㄖㄣˊ)。從大學畢業進入研究所、當兵、出社會,路上這麼樣的莽撞。人
一旦脫離了父母的豢養便成為野獸,臉與身心在險惡社會中長出長毛利牙,笑容與感性
被日子消磨殆盡,開始只關心業務或是明天早會要交的報告;我傷人也被傷害,他暗戀
我但我拒絕,轉頭我愛上另一個人卻是異男,他站在山崖的那頭與其他人成為一個小圈圈
,說你不是我們這國的。
幾年下來一直和別人說我自己一人也過得很好,直到上次被朋友打臉。他說,我只是
害怕罷了,怕再去愛人跟被愛,患得患失的想著交往後種種不愉快及爭執,如何互相背叛
及反目成仇,最後如何分開。她說我看起來太獨立了,才讓人擔心。
或許我只是怕成為夸父,或是伊卡洛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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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歲的第一天被滿屋子的太陽照醒。其實我一直很愛曬太陽。高中時代就是這樣
,我跟另外兩個同學私自把教室前的野花圃大把大把的除掉,改灑蘿蔔大陸妹種子。一到
午休時間就倚在欄杆上一面除紋白蝶的幼蟲,一面不斷翻身,讓自己每個角落都浸淫在陽
光當中。他們都說我有病。
從台北搬到這個中部的邊陲地區工作,高樓少了,自然房間的視野多了許多空。每到
星期日早上我總推開落地窗,讓風灌滿整座城池,窗簾飄搖不像鬼影幢幢,像雲朵邊鑲著
金色內襯。懶洋洋躺在床上,電腦中播著Adele的演唱會,兩小時三小時的甚麼都不想,
時間這樣過去,算是我在這兒最大的樂趣了。
傍晚刻意讓自己提早一點離開辦公室,我沿著溪向西騎,河床上巨石滾滾但仍有涓涓
細流,天空尚有藍天白雲,太陽照著蘆葦也照著我。我騎了好久好久發現已經累到不行了
,但陽光尚存。或許太陽一直都在,只是我忘記如何去追了。
我想起那個弟弟,縱使無知但卻無畏,太陽已西陲,橘紅色的光芒還是如此耀眼,讓
我記得這世界上仍然有愛。
我想我又能愛人了。